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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市民政局出台实招为企业减负

发布时间:2023-03-10 10:08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时间:2023-03-01 来源:深圳特区报

  记者从深圳市民政局获悉,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成果,切实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激发活力,市民政局决定在全市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清理整治)。

  此次专项清理整治将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民政部相关要求,有序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清理取消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全面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合法合理收费,进一步压缩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规模,进一步提升行业协会商会服务企业能力,进一步健全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长效监管机制,为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加速经济恢复重振贡献力量。

  此次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范围是:在市、区两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重点对以下社会和企业反映强烈的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进行清理规范和专项整治:

  1.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

  2.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或者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

  3.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

  4.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

  5.利用法定职责或者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

  6.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

  7.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

  8.强制会员单位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展览、评比评选、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

  9.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

  10.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

  11.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强制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

  12.会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

  13.强制性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未按照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

  14.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合理;

  15.其他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集中查处一批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始终保持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的高压态势。

  市民政局要求,各区(新区)民政部门要结合年报情况,对辖区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发现问题的行业协会商会,重点检查整改工作是否到位;各市级行业协会商会要对照本通知的15项整治重点内容,对2022年以来的收费项目以及新设立或新调整标准的收费项目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相关情况要及时向行业管理部门报告,对违法违规的收费项目要及时取消并限期退还。认真填写 《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表》,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于2023年4月30日前通过深圳社会组织工作平台报送市民政局。

  各区(新区)民政部门要结合年报情况和摸底排查掌握情况,确定抽查检查范围,对有关行业协会开展实地抽查检查,对发现问题的行业协会商会,督促其按要求完成整改。建立规范收费整改台账,明确整改内容,倒排时间表,指定责任人,推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见实效。

  各区(新区)民政部门要持续引导和鼓励行业协会商会按照“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的原则,主动减免经营困难会员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会费和其他收费项目,主动降低盈余较多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大力宣传降低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效果明显的行业协会商会先进典型,及时曝光顶风违法违规收费增加企业负担的负面典型,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完善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者自身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加大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营造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良好环境。

  (本文由网站编辑摘自相关媒体,未经改动,不代表本站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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