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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安区依法全面完成居委会成员缺额补选

发布时间:2019-08-08 09:35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宝安区现辖140个社区居委会。近年来,社区居委会因个别成员辞职、去世等个人原因,部分居委会出现居委会成员不足的情况,为加强居委会队伍建设,区民政局组织全区各社区依法依规开展了居委会缺额补选工作,并圆满完成。主要做法:一是开展深入宣传。组织、指导各街道加强居委会规范化建设,组织各街道利用张贴和派发资料,利用宣传专栏、信息化宣传等方式,在社区宣传居委会补选的目的和意义等。二是依法依规清理“三类人员”。对于被判处刑罚的,街道和居委会公布其职务自行终止;对于涉黑涉恶、正处于拘留阶段等司法过程、不适宜继续任职的,由街道向居委会提出罢免建议,依法启动罢免程序;对于有其他情况、已不适宜担任居委会成员的,由街道、居委会督促其辞职。三是依照规定程序进行补选。严格按照居委会补选规程,相关居委会组织召开居民会议、居民代表会议,监票人、计票人对选举过程和结果进行监督,居民、居民代表们充分行使自己的权利,认真填写选票民主投票,相关过程张榜公示,补选过程公开透明,程序合法。四是依法补选产生新居委会成员。经居民投票选举,并经上级部门审核,今年以来通过选举合法产生居委会成员48人,其中居委会主任12人。目前全区140个社区居委会成员共有946人。通过补选居委会成员,体现了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保证了社区居民在社区重大事务中的知情权、决策权、管理权、监督权,激发了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的积极性,调整充实了居委会班子队伍,进一步促进了居委会规范化建设。

  (文/宝安区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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