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民互动 > 业务知识库 > 婚姻登记

当事人遗失、损毁了结婚证或离婚证,可以在哪申请补领?

发布时间:2024-04-26 11:27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答:当事人遗失或损毁了结婚证或离婚证,首先可以在原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其次可以在现户籍所在地婚姻登记机关,补领时须提交原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的婚姻登记档案证明。如有疑问,请咨询区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详见广东省政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


附件下载:

内容纠错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