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民互动 > 业务知识库 > 婚姻登记

男女双方在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办理完离婚登记后,男女双方协商签订新的离婚协议还需要在婚姻登记处办理备案?

发布时间:2024-03-26 10:01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答:原离婚登记档案已存档,原离婚协议不可以更改或替换。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男女双方经协商重新签订新的离婚协议具备法律效力,无须在婚姻登记处办理备案,如有需要可以去公证处办理新的离婚协议公证书。如有疑问,请咨询区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详见广东省政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

附件下载:

内容纠错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