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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2-28 17:52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各区民政局,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全市各行业协会商会:

  为进一步巩固和深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成果,切实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激发活力,市民政局决定在全市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清理整治),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的通知》(国办发〔2020〕21号)、《民政部关于持续强化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治理 切实帮助市场主体减负纾困的通知》(民函〔2023〕25号)要求,有序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清理取消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全面规范行业协会商会合法合理收费,进一步压缩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规模,进一步提升行业协会商会服务企业能力,进一步健全行业协会商会收费长效监管机制,为减轻企业负担、优化营商环境、加速经济恢复重振贡献力量。

  二、整治范围

  本市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范围是:在市、区两级民政部门注册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

  三、整治重点

  重点对以下社会和企业反映强烈的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问题进行清理规范和专项整治:1.强制或变相强制入会并收取会费;2.只收取会费不提供服务,或者对会费所包含的基本服务项目重复收取费用;3.利用分支(代表)机构多头收取会费;4.采取“收费返成”等方式吸收会员、收取会费;5.利用法定职责或者行政机关委托、授权事项违规收费;6.通过评比达标表彰活动收费;7.通过职业资格认定违规收费;8.强制会员单位参加各类会议、培训、考试、展览、评比评选、出国考察等各类收费活动;9.强制市场主体提供赞助、捐赠、订购有关产品或刊物;10.以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名义收取或变相收取管理费、赞助费;11.以担任理事、常务理事、负责人为名向会员强制收取除会费以外的其他费用;12.会费标准未按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13.强制性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未按照规定程序制定或修改;14.实行市场调节价格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收费标准不合理;15.其他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乱收费行为。集中查处一批行业协会商会违法违规收费行为,始终保持对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的高压态势。

  四、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底前完成)。

  各区(新区)民政部门要制定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措施、责任分工、时间节点等内容,做好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全面部署动员。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底前完成)

  各区(新区)民政部门要结合年报情况,对辖区登记的行业协会商会涉企收费情况进行全面摸底排查,对发现问题的行业协会商会,重点检查整改工作是否到位;各市级行业协会商会要对照本通知的15项整治重点内容,对2022年以来的收费项目以及新设立或新调整标准的收费项目认真开展自查自纠,相关情况要及时向行业管理部门报告,对违法违规的收费项目要及时取消并限期退还。认真填写 《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表》(加盖机构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名,详见附件1),于2023年4月30日前通过深圳社会组织工作平台报送市民政局。

  (三)重点检查和督促整改阶段。(7月底前完成)

  各区(新区)民政部门要结合年报情况和摸底排查掌握情况,确定抽查检查范围,对有关行业协会开展实地抽查检查,对发现问题的行业协会商会,督促其按要求完成整改。建立规范收费整改台账,明确整改内容,倒排时间表,指定责任人,推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见实效。

  (四)宣传总结阶段。(8月上旬前完成)

  各区(新区)民政部门要持续引导和鼓励行业协会商会按照“能免则免、能减则减”的原则,主动减免经营困难会员企业尤其是中小微企业的会费和其他收费项目,主动降低盈余较多收费项目的收费标准,大力宣传降低涉企收费、减轻企业负担效果明显的行业协会商会先进典型,及时曝光顶风违法违规收费增加企业负担的负面典型,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完善内部管理和监督机制,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者自身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加大收费信息公开力度,营造专项清理整治工作的良好环境。2023年3月15日前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负责同志和联络员名单及联系方式报送市民政局,自3月起每月25日前填写《各区(新区)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加盖单位公章,详见附件2)报送市民政局,于2023年8月10日前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总结报告(加盖单位公章)报送市民政局。(有关情况通过市民政局联系人粤政易报送)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各区(新区)民政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将其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具体体现,作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向纵深推进。

  (二)强化组织实施。各区(新区)民政部门要将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作为今年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分工,精心组织实施。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分管负责同志要具体主抓,层层抓好落实。推动辖区行业协会商会深刻认识依法依规收费的重大意义,积极减免、降低、规范一批收费,切实减轻企业负担,营造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

  (三)加强协同配合。各区(新区)民政部门要在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中,主动加强与发展改革、市场监管以及相关行业管理部门的协同配合,加大信息共享和推动力度,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确保专项清理整治工作任务见行见效。

  附件:1.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整治工作自查自纠表

  2.各区(新区)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深圳市民政局

  2023年2月27日

  (联系人:王栋、司蔚,联系电话:82490826、82898581)

附件下载:

附件1: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自查自纠表.wps
附件2:各区(新区)开展行业协会商会乱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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