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重点业务 > 全市性基金会 > 通知公告

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取消深圳市湖南商会评估等级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4-21 17:48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根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第三十条关于获得评估等级的社会组织上年度年度检查不合格或者上年度未参加年度检查的,由民政部门作出降低或取消评估等级处理的规定,现决定对深圳市湖南商会作出取消4A评估等级的处理。深圳市湖南商会须在收到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将原评估等级证书、牌匾退回深圳市民政局。拒不退回的,由深圳市民政局公告作废。

  深圳市民政局

  2022年4月21日

附件下载:

内容纠错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