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括
根据7月26日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办公会会议精神,实施组织机构“多证合一、一证一码”是转变政府职能、探索深圳组织机构大登记模式的创新之举。为进一步落实了《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转变了政府职能,打造深圳标准,我局拟开展“建立社会组织‘多证合一、一证一码’多部门登记业务平台和打证领证网点”项目的工作,压缩审批时限,方便群众办事。
现特对“建立社会组织‘多证合一、一证一码’多部门登记业务平台和打证领证网点”项目”进行公开采购。
中标人应与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就此项目签订合同。
二、项目内容
落实《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落实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进一步完善组织机构“多证合一、一证一码”配套工作,拟委托专业机构建立多部门登记业务平台和全市联网的打证领证网点,主要工作:
(一)建立社会组织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刻章许可证和社保登记证“一表申请、一门受理、一次审核、信息互认、一证一码、档案共享”的多部门登记信息交互平台及平台的系统维护;
(二)建立全市联网的社会组织“多证合一、一证一码”打证领证网点,投入相应人员和设备。
三、项目依据
(一)国务院关于批转发展改革委等部门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建设总体方案的通知(国发[2015]33号);
(二)健全完善社会组织机构“多证合一、一证一码”配套工作。
四、项目总体要求
投标人必须响应下列要求:
(一)项目服务时间为2016年8月至12月;
(二)本项目服务费用为345000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三)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与用户签订保密协议,不得泄漏工作中所接触获得的信息。
五、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是在深圳市、区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具体独立法人资质(提供社会组织登记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六、报名时间
2016年8月1日至5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17:00)。
七、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地址
所有投标文件须于2016年8月5日(星期五)17:00前送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501A室。联系人:陈曦,联系电话:0755-25833622。
八、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为票决法。
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6年8月1日
附件
评审材料清单
1.投标人的应标确认书,需盖章签字;
2.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只委派一名代表,且必须是本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参加会议人员须提供相应的授权委托书;
3.投标人的项目竞标方案(即投标文件);
4.投标人的项目报价单;
5.投标人法人证书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请加盖骑缝章,按规定装订、密封、标记和密封封面加盖投标人公章,一式五份于评审当天送交。
联系人:陈曦,25833622、158137069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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