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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对行业协会商会开展涉企收费清理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

发布时间:2016-08-03 17:07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各行业协会商会: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财税[2016]76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行业协会商会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一)自查内容:

  1.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入会收取会费,强制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表彰等收取费用的;

  2.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利用行政资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

  (二)自纠措施:

  对自查发现存在上述问题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二、工作要求

  1.自查自纠时间要求:自即日起至8月10日。

  自查结束,对存在上述问题的,相关行业协会商会要将有关情况、涉及金额及采取的自纠措施报市社管局;对不存在上述问题的,可不上报自查结果。

  2.实地检查: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4个检查组,对部分省、市进行实地检查。

  3.责任追究:

  对隐瞒不报或对存在的涉及乱收费问题不进行自纠的,对查实的乱收费问题,将追究有关行业协会商会和责任人的责任,处理情况将纳入国务院大督查范围。

  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6年8月3日

  (联系人及电话:纵陈:82485944;李祥杰:82485147;传真:25832182;电子信箱:lxj@szmz.sz.gov.cn )

附件下载: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召开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工作会议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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