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业协会商会:
按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涉企收费清理情况专项检查方案>的通知》(财税[2016]76号)要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市行业协会商会立即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一)自查内容:
1.行业协会商会强制企业入会收取会费,强制参加会议、培训、展览、评比、表彰等收取费用的;
2.行业协会商会依靠代行政府职能或利用行政资源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的。
(二)自纠措施:
对自查发现存在上述问题的,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
二、工作要求
1.自查自纠时间要求:自即日起至8月10日。
自查结束,对存在上述问题的,相关行业协会商会要将有关情况、涉及金额及采取的自纠措施报市社管局;对不存在上述问题的,可不上报自查结果。
2.实地检查:
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将会同有关部门组成4个检查组,对部分省、市进行实地检查。
3.责任追究:
对隐瞒不报或对存在的涉及乱收费问题不进行自纠的,对查实的乱收费问题,将追究有关行业协会商会和责任人的责任,处理情况将纳入国务院大督查范围。
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6年8月3日
(联系人及电话:纵陈:82485944;李祥杰:82485147;传真:25832182;电子信箱:lxj@szmz.sz.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