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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报送2016年全市社会组织开展活动情况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9-14 16:51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各社会组织:

  为全面了解和掌握我市社会组织公益事业的发展状况,现需全市社会组织报送2016年以来开展各类活动的相关情况。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象和范围

  深圳全市(包括各区)已注册登记的社会组织。

  二、报送内容和方式

  各社会组织如有在今年内开展过以下活动:

  (一)扶贫、济困;

  (二)扶老、救孤、恤病、助残、优抚;

  (三)救助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等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害;

  (四)促进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事业的发展;

  (五)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

  (六)以展会、论坛、研讨会、讲座、报告会等形式开展的学术研讨。

  请填报《2016年社会组织开展活动情况表》(见附表),电子版统一发至邮箱:mgjzfc@szmz.sz.gov.cn

  三、报送方式

  请各社会组织于2016年9月21日前将情况表报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联系人:冯韵 联系电话:25832723

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16年9月14日

附件下载:

附表:2016年社会组织开展活动情况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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