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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关于确定第二批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7-22 10:45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深民函〔2021〕56号

各区民政局,大鹏新区、深汕特别合作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局机关各处室、市社管局、直属各单位,有关民政服务机构:

  根据《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征集第二批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的通知》,为巩固第一批标准化试点成果,持续深入实施“标准+”战略,推进标准化建设在全市民政领域常态化开展,进一步提升我市民政工作服务质量,面向民政系统各单位、服务机构征集第二批试点单位,开展第二批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

  经各单位自愿申报,民政相关部门推荐,市民政局审核,现确定深圳市养老护理院等29家单位为第二批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名单附后)。试点周期为一年六个月。

  各试点单位要以完善管理规范、优化服务质量、提升服务对象满意度为目标,抓紧制定试点实施方案,从现行有效标准的宣贯落实、标准计划编制、标准制定、标准实施、自我检查评估等方面推进试点工作;要立足本单位工作职能,准确把握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对标准化工作的实际需求,围绕管理服务的各个环节,系统梳理、认真研究,编制好本单位的标准体系表,加大标准宣贯力度,促进民政管理服务更加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进一步提高民政管理服务效能,打造民政服务领域的“深圳质量”。

  市、区民政业务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积极推进标准化建设试点工作,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强对标准化试点工作指导的同时,适时对试点单位开展督促检查,认真研究解决试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确保试点工作顺利进行。

  市民政局将通过专题培训、经验交流、开展阶段性评估等方式推进试点工作,试点结束后统一组织开展合格评定,按照择优原则,评定出标准化示范单位,并予以通报表扬。

  特此通知。

  附件:深圳市民政局第二批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名单

  深圳市民政局

  2021年7月22日

  (联系人:白杰超,联系电话:82237654)

附件下载:

附件:深圳市民政局第二批标准化建设试点单位名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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