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办非企业单位可以新增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的营业范围吗?

发布时间:2026-06-18 10:13

信息来源:深圳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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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6-18 10: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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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民办非企业单位为非营利法人,须在其业务范围和宗旨范围内开展活动。收取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属于经营性行为,不能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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