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户申请
成立登记
变更登记
注销登记
符合以下所有条件,可提出申请:
(一)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二)有规范的名称、必要的组织机构;
(三)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从业人员;
(四)有与其业务活动相适应的合法财产;
(五)有必要的场所。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名称应当符合国务院民政部门的规定,不得冠以“中国、中华”等字样。
登记咨询:0755-88127479 0755-88127480 0755-88120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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