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户申请
成立登记
变更登记
注销登记
符合以下条件,可提出申请:
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事项需要变更的,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民办非企业单位修改章程,应当自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核准。
登记咨询:0755-88127479 0755-88127480 0755-88120435
投诉电话:123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