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社会救助与社会福利领域专题 > 社会救助信息

宝安区低收入居民物价补贴落实到位

发布时间:2011-10-25 16:32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今年2月宝安区在全市率先建立低收入户籍居民生活救助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并列入宝安区2011年度“十件民生实事”项目之一。联动机制规定“当月深圳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CPI)同比上涨2%-3%、3%-5%、5%-8%时,对低保户和低保边缘户每人每月分别补助30元、50元、80元,当深圳市对低收入居民发放物价补贴时,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予以补差”。该联动机制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实施时间早,机制早在今年2月已建立,较好地帮助低收入居民应对连续多月CPI指数持续高企带来的生活压力。二是补贴对象突破低保户的界限。除低保户可获得补贴外,还将月人均收入略高于低保的低保边缘户纳入补贴对象。三是补贴标准梯度化。机制设置三个补贴梯度,补贴标准随CPI指数的升高而递增,补贴标准紧跟CPI,动态应对物价的不同涨幅。四是补贴标准较高。低收入居民每人每月最高可获得80元的补助。

  今年1-9月,宝安区已对全区低收入居民621户1712人(低保户579户1589人,低保边缘户42户123人)发放物价补贴108万元,有效缓解了低收入家庭的生活压力。(宝安区民政局  麦肖兴)

内容纠错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