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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4月29日,受市政府唐杰副市长委托,朱廷峰副秘书长在市民中心C5022会议室主持召开2014年深圳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
会议首先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民政局、卫生计生委、教育局、人力资源保障局、住房和建设局和福田区、宝安区及光明新区分别就各自工作职责总结汇报了近年来在社会救助工作方面的经验和做法。
会上,朱廷峰副秘书长对我市贯彻落实《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进行了工作部署,并提出几点要求:一是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法规制度体系,加快出台《深圳经济特区社会救助条例》;二是建立和健全申请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机制;三是进一步加强对救助对象的动态管理,实现社会救助标准有升有降,救助服务对象有进有出;四是进一步强化临时救助工作,突出发挥“救急难”兜底作用;五是组织动员社会公益慈善力量参与社会救助工作。要求各单位要结合我市实际,全面推动贯彻落实好国务院《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的各项工作。
会议还对《深圳经济特区社会救助条例(送审稿)》进行了研究和讨论。会议议定,《深圳经济特区社会救助条例》经各部门修改完善后将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
市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所有成员单位及各区(新区)负责社会救助工作的同志参加了会议。
(救灾救助和慈善处 叶慧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