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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社会组织党委举办学习会 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

发布时间:2024-04-09 10:13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2023-12-30 15:57:14

  根据民政部部署及省民政厅工作要求,近期,省社会组织党委向所属党组织发放民政部组织编写的《深入学习习近平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并下发通知要求学好用好。为不断推进学习走深走实,12月28日,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省社会组织党委书记庄侃主持召开社会组织学习会,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推进社会组织高质量发展。省社会组织党委专职副书记周惠明作领学。

  会议指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党的创新理论在民政领域的具体体现,是新时代民政事业发展的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民政工作关系民生、连着民心,是社会建设的兜底性、基础性工作。社会组织工作是民政工作的一项重要领域,一直以来,社会组织秉持公益性,积极参与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社会服务,发挥积极作用。

  会议强调,社会组织要全面认识新时代民政工作的特殊性与重要性,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一是要持续在深学上下功夫。要坚持原原本本学、联系实际学,开展多形式、分层次、全覆盖的专题学习会,确保社会组织管理工作始终沿着习近平总书记指引的方向奋勇前行。二是要持续在细悟上下功夫。要推动学习不断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进一步从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中悟规律、明方向、学方法、增智慧,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本领、服务群众本领、防范化解风险本领。三是要持续在笃行上下功夫。要把习近平总书记对民政工作的重要论述,与社会组织所在领域和业务专长结合,广泛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态建设,自觉服务国家发展大局、省委“1310”具体部署等。

  会上,广东省慈善总会、广东省家具协会、广东省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会、广东省社会组织总会、广东省行政区划与地名建设促进会负责人围绕各自领域谈学习体会,进行交流分享。

  省社会组织党委委员,省社会组织纪委委员,有关全省性社会组织负责人参加学习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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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源:广东省民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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