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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关于给予深圳市四川商会警告行政处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4-17 00:00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经查,深圳市四川商会(登记号:00121)存在以下问题:1、登记注册地址未履行变更手续;2、未按照章程开展活动,一是未按照《深圳市四川商会章程》第十八条进行换届选举,二是未按照《深圳市四川商会章程》第十七条选举执行会长、理事,执行会长、理事的选举经理事会决议而未经会员大会决议;3、未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支出不规范。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四)项的规定,2017417日,深圳市民政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深民罚字〔2017〕第012号),给予深圳市四川商会警告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民政局
2017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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