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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关于给予深圳市劲风金融科技应用推广中心撤销登记行政处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6-05 00:00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经调查,深圳市劲风金融科技应用推广中心存在以下问题:未按照《深圳市劲风金融科技应用推广中心章程》的规定开展活动;未按照《深圳市民政局责令改正通知书》(深民责改字〔2016〕第153号)要求完成整改工作;未提交财务情况资料。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四条、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2017年6月5日深圳市民政局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深民罚字〔2017〕第013号),对该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民政局

  2017年6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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