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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关于给予深圳市名龟协会限期停止活动六个月行政处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09-28 00:00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经查,深圳市名龟协会(登记号:011125)存在如下问题:1、登记地址未履行变更手续;2、2016年3月28日协会开展活体龟捐赠认领活动,所接受捐赠未与捐赠人约定捐赠的期限、方式和用途,捐赠款项未入账,未公开公布捐赠使用情况;3、未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收支不规范。以上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条第一款、第二十六条第三款、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

  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第(三)项、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二)、(四)、(八)项的规定,2017年9月28日,深圳市民政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深民罚字〔2017〕第068号),给予深圳市名龟协会限期停止活动六个月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相关违法违规行为,要求于2018年3月27日前整改完毕。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民政局

  201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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