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全文约7000字,共有6部分内容,围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提出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新举措。主要体现在七个方面:
第一,在发展定位上,第一次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界定为“具有一定社会工作专业知识和技能,在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慈善事业、社区建设、婚姻家庭、精神卫生、残障康复、教育辅导、就业援助、职工帮扶、犯罪预防、禁毒戒毒、司法矫治、人口计生、应急处置等领域直接提供社会服务的专门人员”,第一次明确提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在解决社会问题、应对社会风险、促进社会和谐、推动社会发展方面的重要基础性作用。这一界定既反映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本质要求,也赋予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以新的时代内涵。
第二,在发展思路上,第一次明确了“以人才培养为基础,以人才使用为根本,以人才评价激励为重点,以政策制度建设为保障”的总体要求。《意见》立足国情、着眼长远,根据人才成长的规律,针对当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数量缺口很大、能力素质不高等突出问题,提出了“以人才培养为基础”的重要方式,力求通过专业教育和专业培训相结合的途径,走出一条多出人才、快出人才的新路子;针对当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岗位平台缺乏、结构不合理等突出问题,提出了“以人才使用为根本”的重要思想,力求通过开发社会工作专业岗位、发展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建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流动机制等方式,实现“以用为本”的根本目的;针对当前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薪酬待遇偏低、职业发展空间不足等突出问题,做出了“以人才评价激励为重点”的重要决策,力求通过建立健全人才评价制度、薪酬保障机制和表彰奖励制度,调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针对当前社会工作政策制度和体制机制不健全、不完善、不配套等实际状况,提出了“以政策制度建设为保障”的重要部署,力求通过社会工作政策制度建设,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第三,在发展方向上,第一次确立了坚持“党的领导、政府推动、社会参与、突出重点、立足基层、中国特色”的指导原则。《意见》确立的“24字方针”,一方面遵循了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一般规律,体现了世界不同国家和地区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共性原则,另一方面遵循了共产党执政规律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规律,立足于我国历史传统和现实国情,是中国特色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基本遵循。
第四,在发展目标上,第一次系统提出了今后一个时期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制度、环境建设的战略目标。在队伍建设上,《意见》提出了建立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的战略目标。《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对这一目标提出明确要求,即到2015年,我国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达到200万人;到2020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总量达到300万人。在制度建设上,《意见》要求今后一个时期,围绕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关键环节,逐步建立比较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在环境建设上,《意见》要求通过各方共同努力和卓有成效的工作,在全社会形成认知认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共建共享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成果的良好社会氛围与发展环境。这一战略目标,符合我国社会服务、社会管理、社会建设的当前和长远需求,符合广大社会工作从业人员和服务对象的意愿,符合社会工作事业发展的实际,是科学合理的。
第五,在发展政策上,第一次围绕“培养、评价、使用、激励”四个重要环节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性、配套性政策措施。为加快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体系,《意见》从职业道德建设、开展专业培训、发展专业教育三方面提出了若干针对性较强的培养政策。为加快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使用体系,《意见》重点就城乡社区、相关单位、社会组织、社会服务部门四类主体提出了若干导向性较强的岗位开发和人才使用政策。为加快健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评价和激励保障体系,《意见》提出完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职业水平评价制度,建立健全以薪酬待遇、岗位津贴、社会保险、奖励表彰为主要内容的激励保障制度。为保证各项政策创制工作落到实处,形成行之有效的长效机制,《意见》明确要求建立以财政投入为主体、社会投入为补充的完善的经费保障机制,制定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政策,加快推进与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有关的法律制度建设。这些重大政策的提出以及制定与实施,对解决当前制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发展的重大问题,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创新发展,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第六,在发展举措上,第一次设计了一批具有引领性示范性的重大人才工程与计划。实施重大人才工程计划是许多国家打造人才竞争优势、参与国际竞争的重要经验。为实现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跨越式发展,《意见》在确定一批急需发展、任务明确、工作基础较好、近期能够突破的优先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重点,筛选出社会工作服务人才职业能力建设工程、社会工作管理人才综合素质提升工程、高层次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养工程、社会工作教育与研究人才培养引进工程、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建设工程、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新农村建设计划以及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计划等7项具有引领性创新性示范性的重大工程与计划,作为推动工作的重要抓手。这些工程与计划与《国家中长期人才规划纲要》和即将发布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0—2020年)》相衔接,涵盖了人才队伍建设的主要方面,其组织实施对整体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第七,在发展力量上,第一次明确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推进格局。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是社会建设人才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跨部门、跨行业、跨所有制、高度分散的特点。为此,《意见》第一次确立了组织部门牵头抓总、民政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和组织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推进格局,为整合分散在各部门、各行业、各领域的社会工作资源,形成推进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的强大合力提供了长效保障机制。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