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法规 > 儿童福利

深圳市民政局 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调整2023年深圳市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的通知 政策咨询

发布时间:2023-09-06 10:30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深民〔2023〕62号

各区民政局、财政局,大鹏新区统战和社会建设局、发展和财政局,市社会福利服务指导中心:

  为保障我市孤儿合法权益,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我市孤儿(含儿童福利机构集中供养和社会散居)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调整为每人每月2540元,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基本生活补贴标准参照孤儿基本生活最低养育标准执行。新标准从2023年1月1日起执行,已按旧标准发放的月份请按新标准补发差额部分。

  深圳市民政局

  深圳市财政局

  2023年9月4日

内容纠错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