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括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省民政厅关于加强社会组织管理、规范社会服务机构行为的决策部署,根据《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印发社会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我局印发了《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开展社会服务机构专项整治工作的实施方案》,定于2020年4月至11月底面向全市社会服务机构开展专项整治工作。
为保证按期按质完成各项整治任务,有序推进我市社会服务机构不规范运行专项整治工作,我局拟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专业抽查审计。
二、项目内容
(一)依据相关法律及规定,对社会服务机构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6月底期间资产、负债、收支和净资产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效益性及重大经营决策等有关活动,以及执行经济政策情况进行鉴证和评价,并出具经济责任审计报告;
(二)依据相关法律及规定,对社会服务机构2018年1月1日起至2020年6月底期间的债权债务清偿情况,资产变现情况,清算期间的收益、损失,费用支出情况及清算截止日净资产分配情况进行审计,对清算社会组织是否合法、公开、公正进行全部清算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清算结果出具注销清算审计报告。
(三)检查法人治理健全情况。一是是否按照社会服务机构章程设立理(董)事会、执行机构、监事会(监事);二是是否按章程和要求履行民主决策程序开展业务活动;三是是否建立健全理事会会议制度、财务管理制度、证书印章管理制度、信息公开等内部管理制度。
(四)检查法规政策执行情况。一是是否按规定接受或者拒不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监督检查。如是否参加或按时年检年报,是否配合或抵制行政检查;二是是否财务会计制度不规范,是否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三是是否存在挪用、占用社会服务机构资产等违法违规行为;四是是否按照规定办理变更登记,如是否依法依规按时申报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住所、宗旨和业务范围等变更登记;五是是否存在违规设立分支机构。
(五)检查信息公开规范情况。一是是否向社会公开章程、登记证书、收费许可证、年检年报以及接受使用捐赠等有关情况信息;二是是否向社会公开服务范围、服务价格、服务标准、服务承诺等内容。
(六)检查安全责任到位情况。一是是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二是是否落实社会服务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安全管理主体责任;三是是否落实安全风险防控措施。
三、项目总体要求
本次抽查审计拟选取四家中标单位。
(一)项目服务时间为2020年7月至2020年9月底;
(二)计划社会服务机构专业抽查审计项目数共约80家,每家投标人审计项目数约20家,审计费用6500元/家,项目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三)投标人中标后必须与用户签订保密协议,不得泄漏工作中所接触获得的信息。
四、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质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二)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
(三)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五、报名时间
(一)报名方式:投标人须书面递交《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7月1日(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单位不接受报名截止时间结束后的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任何形式的报名。
(三)报名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5楼1501室。联系人:陈慧玲;联系电话:25837436;传真:25832182。
六、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逐页加盖公章,具体包括:
(一)投标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二)投标单位社会组织登记证书复印件
(三)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四)投标报价单
(五)总体概述、实施方案、工作计划等文件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装订成册并密封(所有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材料一、三、四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所有投标文件于评标会召开当天现场递交(评标会开标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七、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票决法。
附件: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0年6月22日
附件下载:
附件:投标及履约承诺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