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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民办社科类研究机构(社会智库)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可行性研究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0-06-02 17:13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一、项目背景

  2019年8月18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明确了深圳5大战略定位,促进深圳经济实力、发展质量的提升,推动深圳高质量发展成为全国典范。

  社会科学研究能够为先行示范区的规划和发展等重大决策事项提供理论支撑,丰富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内涵和外延,及时研究发现发展中的问题并提供解决方案。因此,在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各项工作中,社科类社会组织将大有可为。

  根据民政部、省民政厅有关文件,我市拟开展民办社科类研究机构(包括社会智库,下同)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为此,需要组织对经民政部、民政厅核准登记并在我市开展社会科学研究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社会服务机构,下同),及在我市登记且相关活动范围涉及社会科学研究的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调研摸底,了解目前在我市开展社会科学研究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活动开展情况、规范运作情况,总结政府监督管理、培育扶持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在此基础上,根据现行国家、广东省和本市有关社会组织管理的法规、政策,对我市开展民办社科类研究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可行性、可控性进行研究,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二、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开展民办社科类研究机构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可行性研究项目。

  中标单位须与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签订《课题委托合同》,并在服务期限内完成本课题研究工作,形成课题成果,主要包括如下几个部分:

  (一)重点研究内容

  1.调研经民政部、民政厅核准登记并在我市开展社会科学研究活动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或社会服务机构,下同)的基本情况;

  2.调研在我市登记且相关活动范围涉及社会科学研究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基本情况;

  3.调研在我市开展社会科学研究的民办非企业单位的业务活动开展情况、规范运作情况,总结政府监督管理、培育扶持中存在的短板和问题;

  4.根据现行国家、广东省和本市有关社会组织管理的法规、政策,对我市开展民办社科类研究机构管理体制改革的可行性、可控性进行研究,并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方案。

  (二)研究成果清单

  《关于开展民办社科类研究机构管理体制改革试点可行性研究报告》(暂定;具体根据实际情况调整)

  以上所提交成果均须经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审核通过。

  三、总体要求

  (一)项目总预算为11万元人民币,该项目费用含编写劳务、资料采集及调研、交通等在内的所有费用。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5个月内,即约150个自然日,具体期限在合同中约定。

  (三)中标人对开展项目所取得的信息和内容保密,不得对外或第三方披露。

  (四)中标人在本项目的研究成果和知识产权归属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四、投标人资质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二)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经营范围(咨询服务等),具备开展本项目研究的基本条件和研究能力。

  (三)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本项目不允许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五、报名方式

  (一)报名方式:供应商代表应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屏打印、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信息查询结果截屏打印至我局办理报名手续。(上述报名资料必须加盖公章)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6月9日下午18:00(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未报名将不再受理。

  (三)报名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5楼1501室。联系人:陈小姐,联系电话:25837436。

  六、投标文件组成、递交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加盖公章);

  2.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提供声明函,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4.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的查询结果截屏打印件、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截屏打印、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信息查询结果截屏打印;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签字,加盖公章);

  6.投标报价单含经费预算表(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公章);

  7.项目方案:具体实施方案、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及应对措施、团队成员情况、相关项目经验情况等(包括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8.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委托(资助)课题任务书(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整套材料需加盖有骑缝章,装订成册并密封。所有投标文件请于评标会当天下午现场递交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5楼1519会议室。

  (二)评标会时间地点

  1.评标会时间:2020年6月10日下午15:00。

  2.评标会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5楼1519会议室。

  3.请投标人参加开评标会(参加评标会的被授权人需出具身份证原件核验,若投标单位更换被授权人,需按要求重新提交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七、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票决法。

  附件:1.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委托(资助)课题任务书

  2.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0年6月2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委托(资助)课题任务书.docx
附件2:投标及履约承诺函.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