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概况
为规范市救助管理站的财务制度及内控流程,保障业务的顺利开展,提升财务管理及内部控制水平,拟采购深圳市救助管理站财务顾问及内控服务。
1.服务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服务期满后,视中标人履约情况,可续签最多不超过2年合同,合同一年一签。
2.服务费用:预算金额11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二、项目内容
1.日常财务咨询:为市救助站的合法合规行为提供书面财务依据、财务建议或意见。
2.文书审核:协助草拟、审查、修改市救助站财务日常工作所需财务制度等文书。
3.业务治理:应邀列席市救助站重大决策会议,并就决策事项提供财务协助,提出书面财务建议或意见。
4.内部审计:按市救助站要求对财务进行内部审计,出具审计报告。
5.财务管理内控培训:按市救助站要求,定期对我站财务人员进行技能培训。
6.如有临时工作需要,无偿安排不少于1名专业会计师上门提供不少于5天的协助。
7.定期交流:对市救助站存在的财务及内控问题提供咨询和建议,配合市救助站运用财务管理手段加强单位财务规范管理。
8.服务响应承诺:解答财务及内控咨询,简单问题2小时内,复杂问题24小时内,疑难问题48小时内;一般财务及内控制度、文件审查24小时内完成修改并回复,复杂财务及内控制度、文件48小时完成修改并回复。
9.单据审核:负责复核我站财务单据及会计凭证,每季度不少于1次。
10.内控管理:配合单位逐步建立财务管理、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负责出具市救助站的年度风险评估报告和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为年度内部控制报告编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并协助内控编报工作。
三、付款方式
项目款项分三期支付,合同签订后支付第一笔款项,合同服务期限过半经我站中期验收合格后支付中期款,合同期满验收合格后支付尾款,具体以合同约定为准。
四、投标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当地财政部门准许设立的会计事务所,持有效的《执业许可证》。
2.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3.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5.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五、报名时间
2024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下午4:00前。逾期未报名将不再受理。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及联系方式
投标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投标人执业许可证及相关证照(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3.项目方案和报价单(原件加盖公章);
4.投标人相关领域/项目经验证明材料(原件加盖公章);
5.投标人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它材料。
所有投标文件(请提供纸质件,材料1原件备查、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材料2-4需由法人签字加盖公章、整套材料需盖有骑缝章)共5份须于2024年12月3日下午4:00前送至深圳市救助管理站105室。
联系人:徐先生,联系电话:0755-82423624。
七、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附件:1.评分细则法(综合评分法)
2.履约承诺函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
2024年11月26日
附件下载:
附件1:评分细则法(综合评分法) .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