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升深圳市养老护理院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治理水平,有效防范法律风险,市养老护理院拟开展《2025年度深圳市养老护理院法律顾问服务项目》。
一、项目总体要求
(一)项目服务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二)本项目服务费用为人民币9.5万元,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内容
1.为采购方的经营决策提供法律依据,对其决策的可行性、风险性等问题提供法律意见。
2.对重大行政决策、规范性文件、合同等各类工作事项进行合法性审查,出具法律意见及合法性审查表。
3.为采购方审查内部规章制度,就内部管理提供咨询意见或建议。
4.为采购方审查、修改、起草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文书,协助开展合同履约稽查工作,对采购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出现的问题及时提供法律建议。
5.为采购方相关人员开展法制宣传和法律知识培训3次。
6.协助采购方处理员工劳动关系、矛盾纠纷调处、信访工作、政务公开工作、重大突发事件等,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7.为采购方经营管理活动中出现的各类纠纷提供咨询意见或建议;在不违背律师执业利益冲突的原则下向相关方签发律师函至少3份。
8.每年至少为采购方提供2次风险代理诉讼服务。
9.完成采购方要求的其他相关法律工作事务。
(二)其他内容要求
1.项目质量要求
中标单位对采购方项目执行过程中,由于非不可抗力因素产生的后果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做出相应的整改。
2.验收要求
合同执行完成须由采购方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验收,中标人须提交项目相关资料。
3.付款方式
采购方在中标完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完成首期50%的付款,待合同完成通过验收拨付50%尾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符合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至评审结束期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为准);
4.参与本项目投标近三年内(即至少从2021年10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不允许挂靠、转包或分包。
四、投标单位需提供资料
投标文件需逐页加盖公章(其中原件须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具体包括以下材料:
(一)单位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或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二)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三)投标单位资格情况及通过相关认证情况;
(四)近三年承接过同类项目的资料;
(五)项目实施方案;
(六)项目报价清单;
(七)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八)项目负责人、项目小组成员基本情况及相关资质证明材料;
(九)项目要求或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投标文件一式贰份,装订成册加盖骑缝章并密封包装,封口处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
五、投标截止时间和联系方式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11月5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节假日除外)。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南山区龙苑路60号深圳市养老护理院。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傅工,联系电话:17381854405。
六、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为评分法。
七、有关要求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规定地点的。
(二)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资格证明材料的。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签字、盖章的。
(四)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五)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
(六)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的。
(七)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单位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单位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单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八)所投服务在质量、技术、方案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重要提示
(一)投标人投标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通知采购人。
(二)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风险。
(三)本招标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民政在线(mzj.sz.gov.cn),在深圳民政在线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深圳市养老护理院所有。
附件: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深圳市养老护理院
2024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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