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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关于2024年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培训项目的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1-24 18:09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2024年社会组织能力建设培训项目。

  (二)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2月20日。

  (三)项目预算:15万元人民币。

  二、项目内容

  为进一步提升深圳社会组织人才的专业能力和素质,加强深圳社会组织之间的交流与合作,促进深圳社会组织的创新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推动社会组织的高质量发展。深圳市组织管理局拟开展2023年社会组织培训项目的采购工作。现以公开采购的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此项目。

  (一)培训对象

  社会组织负责人、骨干人员;登记管理人员。

  (二)培训方式:采用主题沙龙、专题培训、参访式学习交流等方式开展15场高质量发展能力提升活动。

  (三)培训内容:涵盖政策法规、项目管理、团队管理、资源整合、品牌建设及传播、社区社会组织建设、财务管理、票据使用、社会组织年报、风险防范等知识。培训地点、课程安排和授课老师由中标机构推荐,市社会组织管理局与中标单位协商确定。

  (四)培训要求如下

  1.市级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培训

  (1)形式:现场教学

  (2)场次:5场

  (3)人数:30人/场

  2.市级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

  (1)形式:专题培训

  (2)场次:2场

  (3)人数:80人/场

  3.新登记注册社会组织培训

  (1)形式:专题培训

  (2)场次:2场

  (3)人数:80人/场

  4.市级社会组织业务培训

  (1)形式:专题培训

  (2)场次:3场

  (3)人数:80人/场

  5.社区社会组织负责人培训

  (1)形式:现场教学、主题授课

  (2)场次:2场

  (3)人数:50人/场

  6.市区两级登记管理人员培训

  (1)形式:主题课程+座谈交流

  (2)场次:1场

  (3)人数:30人/场

  7.培训直播

  根据采购人要求对上述培训进行4场直播

  (五)项目其他要求

  1.为确保项目培训师资质量,应链接或配备党建、社会组织登记管理、社会组织政策法规、社会组织实战等领域资深的专业师资队伍。

  2.做好培训学员管理、教学管理、教学质量评价等工作,提供全套与项目有关的培训视频或课件、讲义、签到表、宣传通稿、课后教学效果评价及学员满意度等文档材料。

  3.中标单位对开展项目所取得的信息和内容保密,不得对外或第三方披露。

  (六)项目质量要求

  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总价款50%的款项,项目完成并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价总价款50%的款项。如培训参与人数及师资未达到要求,采购人有权扣减相应的培训经费。

  2.验收要求:项目执行完成须由采购方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验收,中标单位须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培训签到表、课后教学效果评价及学员满意度等技术文档及过程资料。

  3.人员要求:投标人需为本项目提供总人数3人或以上团队。

  三、项目报价

  项目预算15万元人民币,包括但不限于场地租赁、教材资料、住宿、伙食、师资、交通等费用。投标人应根据本单位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四、投标资质要求

  (一)投标人须提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投标人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三)投标人信誉良好,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四)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五)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采购人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等网站查询供应商信息,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六)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渠道查询投标人主体信用记录,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七)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八)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需提供未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合规性书面承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五、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一)报名方式: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至我局办理报名手续(上述报名资料必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授权委托书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3)。

  (二)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1月25日至2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未报名将不再受理。

  (三)报名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510室。联系人:石先生,联系电话:0755-82480940。本单位不接受报名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报名文件。

  六、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与递交要求

  (一)投标文件需提供以下材料(需逐页加盖公章)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加盖公章,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书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提供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加盖公章,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4.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3);

  5.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格式详见招标公告附件4)

  6.投标报价单含经费明细表(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加盖公章);

  7.其他资料(见评分指标)。

  所有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需逐页盖章,副本可为正本盖章复印件)分别注明“正本”或“副本”,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文件于评标会当天现场递交至评标会议室。

  七、开标时间与评标方法

  (一)评标时间和地点:投标截止后10个工作日内召开评标会,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所有投标人需按时出席评标会并对所投标书进行确认(参加评标会的被授权人需要出具身份证原件核验,若投标单位更换被授权人,应该要求重新提交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二)评标方法: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小组会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出各有效投标的名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人。中标结果将在“深圳民政在线”予以公告。

评分项及评分规则

分值

一、价格部分

10

序号

内容

权重

评分规则

评分方式

1

投标报价

10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分值

专家打分

二、技术部分

44

序号

内容

权重

评分规则

评分方式

1

实施方案(工作措施、工作方法、工作手段、工作流程等)

14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据招标文件的需求,制定相应的工作方案,须包括下述内容:
1.阐述本项目工作措施;
2.阐述本项目工作方法;
3.阐述本项目工作手段;
4.阐述本项目工作流程。

满足任意四点得8分,满足任意三点得6分,满足任意两点得4分,满足任意一点得2分,未满足不得分。

(二)在此基础上,按照下列要求进行加分:

1.有具体的时间节点和步骤;

2.有具体的人员安排及明确的分工;

3.有对突发情况的具体应对措施;

每体现一点内容加2分,最多加6分。

专家打分

2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10

(一)评分内容:

投标人须针对本项目需求提供对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人提供项目重点难点分析;

2.投标人提供应对措施及合理化建议。

满足任意两点得4分,满足任意一点得2分,未满足不得分。

(二)在此基础上,按照下列要求进行加分:

1.从前瞻性、系统性等角度研判重难点;

2.从可实施、可操作的角度提出应对措施;

3.多角度、有针对性的提出操作方案和指引;

每体现一点内容加2分,最多加6分。

专家打分

3

质量保障措施及方案

10

(一)评分内容:

由投标人做出与本项目实际情况贴切,须包含下述内容:

1.阐述本项目师资结构;

2.阐述本项目资源保障;

3.阐述本项目培训管理。

满足任意三点得6分,满足任意两点得4分,满足任意一点得2分,未满足不得分

(二)在此基础上,按照下列要求进行加分:

1.对可能出现的风险情况进行预测并罗列,且对应说明防控措施。

2.对人员安排、完成时间进行详细描述。

每体现一点内容加2分,最多加4分。

专家打分

4

项目完成(服务期满)后的服务跟进

5

投标人承诺以下事项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在每场培训结束后向参加人员发放调查问卷并及时汇总评分情况,协助做好项目质量监督。

要求提供承诺(格式自拟)作为得分依据,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不得分。

专家打分

5

违约承诺

5

评分内容:投标人承诺以下全部二项的得5分,否则不得分。

1.服务质量达到招标文件要求;

2.对未能达到管理要求承担相应管理责任。

评审依据:提出服务承诺的,得5分。要求提供承诺(格式自定)作为得分依据,未提供承诺或承诺内容不满足要求的不得分。

专家打分

三、商务部分

46

序号

内容

权重

评分规则

评分方式

1

投标人业务情况

18

2021年1月1日开始至投标截止日期(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曾承接过同类项目的案例,每提供一件得6分,满分18分,未提供不得分。

评分标准:

1.提供合同复印件,通过合同关键信息如:合同甲乙双方、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委托金额、服务时间及合同甲乙双方签章等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需同时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及对方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如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

2.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专家打分

2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仅限1人)

8

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要求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近三个月的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如供应商为新成立企业且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若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为退休返聘人员,则提供该人员退休证明及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务合同。否则本项直接计0分。在此基础上:

1.项目负责人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的得4分,具有大专学历的得2分。

2.项目负责人具有培训项目执行经验的得4分。

评分标准:

1.要求提供相关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作为得分依据。

2.如涉及考察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通过合同关键信息如:合同甲乙双方、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委托金额、服务时间、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合同甲乙双方签章等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需同时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及对方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如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3.以上证明文件均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专家打分

3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人员情况(项目负责人除外)

15

项目团队成员须为投标人在职员工,要求提供投标人为其购买近三个月的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如开标日上一个月的社保材料因社保部门原因暂时无法取得,则可以往前顺延一个月,如供应商为新成立机构且成立时间不足三个月可提供加盖公章的情况说明或者证明材料亦视为符合。若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为退休返聘人员,则提供该人员退休证明及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务合同。否则本项直接计0分。在此基础上:

1.项目团队成员具备本科或以上学历的,每提供一人得3分;项目团队成员具有大专学历的,每提供一人得1分,以上得分累积计算,最高不超过9分。

2.项目团队成员具有培训项目执行经验的,每提供一人得2分,最高不超过6分,不提供的不得分。

评分标准:

1.要求提供学历证书作为得分依据。

2.如涉及考察人员工作经验,要求提供项目合同关键信息,通过合同关键信息如:合同甲乙双方、项目名称、项目内容、委托金额、服务时间、项目负责人姓名及合同甲乙双方签章等关键信息作为得分依据。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需同时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及对方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如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作为得分依据,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还须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

3.以上证明文件均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专家打分

4

诚信评审

5

根据深圳市财政部门政府采购诚信管理相关规定,对投标人被记录诚信档案的情况进行评审(对于受过行政处罚供应商,行政处罚期满后,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其诚信分不再扣减。)必须提供《诚信承诺函》,如若投标人承诺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将按照虚假投标的情况报相关主管部门处理。

证明材料:需提供诚信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投标人公章。

专家打分

  八、有关要求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规定地点的。

  (二)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资格证明材料。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签字、盖章。

  (四)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五)投标总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

  (六)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七)所投货物、工程、服务在质量、技术、方案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重要提示

  (一)投标人投标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通知采购人。

  (二)采购人有权对中标投标单位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风险。

  (三)本招标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民政在线(mzj.sz.gov.cn),在深圳民政在线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所有。

  附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4.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

  深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2024年1月24日


附件下载:

附件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wps
附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wps
附件3: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wps
附件4:政府采购违法行为风险知悉确认书.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