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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社会福利服务指导中心——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2023年度)

发布时间:2024-02-27 18:21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440300455767726R

  单位名称 深圳市社会福利服务指导中心

  填报日期:2024年2月4日

  填报事项说明

  一、各项数据信息截止日期为上一年度12月31日,举办单位审查时间据实填报。

  二、开办资金,是指事业单位被核准登记时可用于承担民事责任的全部财产的货币体现。事业单位开办资金包括举办单位或者出资人授予事业单位法人自主支配的财产和事业单位法人的自有财产,但不包括:代为管理的公共基础设施和资源性资产;关系国家秘密、公共安全、公共保障,不能进入流通领域的资产;借贷款、合同预收款、合同应付款;职工福利费、保险金、住房公积金等专用基金;规定了使用方向,不能用于民事赔偿的他人资助的资产;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能用于民事赔偿的其他资产。事业单位开办资金应当以人民币表示。

  三、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证明文件及有效期,是指本单位业务范围涉及的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文件内容,包括证书名称、认可(许可)范围、有效期截止日期、颁发机关。

  四、资产损益情况,是指本单位资产负债表“净资产合计”或“所有者权益合计”科目的数额。

  五、编制数,是指本单位所有编制数;实有在编人数,是指本单位实际在编的人员数(包括借调到其他单位工作的在编人员);实有在职人员数,是指本单位实际在岗工作的人员数(包括非在编人员)。

  六、接受奖励和处罚情况,是指本单位是否受到有关部门的奖励和惩处以及所受奖惩的项目(不包括针对职工个人的奖惩情况)。

  七、开展业务活动情况,填写执行本单位章程的情况、按照登记的宗旨和业务范围分项梳理主要职能,填写各项职能的具体业务活动情况、取得的主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用数字说明)、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和下一步工作思路等。

  八、公益服务投入,主要是反映政府在公益布局方面的财政投入情况,同时也通过财政投入反映事业单位公益服务质量和效率。相关数据根据上一年度业务情况据实填写。

  九、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情况,是指不定级别不定编制,实行企业化管理和社会化用人类型的事业单位的党组织建设、理事会运作、投资兴办企业等情况。公益一类、公益二类事业单位无需填写。

  十、报告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是指事业单位分支机构设置和独立办证(许可)情况及运行情况,举办或参与举办其他机构情况,重大资产变动情况,本单位年度发生了重组、整合、拆分、撤销、调整管理形式等情况,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十一、事业单位需通过广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提交并公示年度报告书。年度报告书内容不宜对社会公开的单位应按时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加盖本单位公章的纸质版年度报告书和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办法》第三十条规定,举办单位应对事业单位的年度报告进行保密审查,并盖章确认。

  十二、报告联系人信息是指填写和提交报告的工作人员信息,便于登记管理机关联系和接受公众咨询。

  十三、事业单位在提交报告前应核实本报告书中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是否与实际一致,单位印章的印迹、基本账户、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印章的印迹是否备案,如有变更请按规定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和备案手续。

《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登载事项

单位名称

深圳市社会福利服务指导中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参与拟订社会福利行业政策、标准等;承担社会福利行业政策宣传、政策研究、社会调研、决策咨询、信息发布等工作;承担全市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福利安置等机构的业务指导、质量评价、培训交流等事务性工作;参与市属公办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福利安置等机构前期筹建、运营等工作;承担统筹市场、社会资源参与社会福利事业等事务性工作;协助建设养老应急救援体系;为市民政部门依法监护的未成年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教育等服务;负责特困成年人员的集中安置工作;负责全市养老护理服务示范点建设等工作;为民政部门集中供养对象、周边社区居民提供医疗服务;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住所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10-1号

法定代表人

吴沛如

经费来源

市财政核拨

开办资金

900万元

举办单位

深圳市民政局

上一年度是否按规定申请了变更登记

是□

否☑

变更登记具体内容及时间

名称□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人□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年     月      日       

宗旨和业务范围□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年     月      日          

住所□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年     月      日           

经费来源□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年     月      日           

开办资金□ 变更前      (万元)变更后      (万元)

变更时间     年     月      日         

举办单位□ 变更前           变更后               

变更时间     年     月      日        

上一年度单位章程是否进行修改

是☑

否□

章程制订或修改后是否备案,或在“广东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站公示

是☑

☑网址:http://www.gdsy.gov.cn/findZcgsPagedListIndex.do?groupId=1995

☑已备案

否□

单位印章的印迹、基本账户、法定代表人签字、印章的印迹是否已备案

是☑

否□

是否拥有相关资质认可或执业许可证明

是☑

否□

证书名称

认可(许可)范围

有效期

截止日期

颁发机关

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预防保健科/全科医疗科(门诊)/内科/外科/妇产科;妇科专业/儿科/急诊医学科(急诊室)/康复医学科/医学检验科:临床体液、血液专业:临床化学检验专业:临床免疫、血清学专业/医学影像科:超声诊断专业(其它专业协议)/中医学(门诊)/中西医结合科(门诊)******

2020年07月20日至2035年07月19日

深圳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本单位网站名称和网址

 有□                    无☑

是否向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报送上一年度财务报告

是☑

否□

资产损益情况

净资产合计(所有者权益合计)

年初数(万元)

   21146.62   

年末数(万元)

   20382.80   

人员编制情况

编制数

实有在编人员数

实有在职人员数

100

83

83

上一年度单位是否有多个开展业务活动的地址

是□

否☑

开展业务活动的地址有(详细到街道名字):

主要地址  广东省深圳市龙华区观澜街道观光路1310-1号                            

其他地址   无                                           

上一年度单位是否接受行政主管部门或举办单位开展的绩效评价

否□

是☑组织开展绩效评价的单位/部门:

       深圳市民政局             

评价年度:上一年度☑

再上一年度(原因是目前未有上一年度绩效考核结果)□

评价结果/等级:    A     

上一年度单位是否有接受奖励的情况

否☑

是□

获奖时间:            

获奖名称和等级:        

颁奖单位:            

上一年度单位是否有接受处罚的情况

否☑

是□  接受处罚次数   次

被处罚时间:           

被处罚事项:           

作出处罚决定的单位/部门:

整改情况: 已整改□

整改中□  未整改□ 

上一年度事业单位法人或法定代表人是否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况

否☑

是□

具体情况:

上一年度单位是否办理过信访投诉事项

否□

是☑          受  理1件

已办结1件  未办结 0 件

上一年度单位是否有接受诉讼的情况

否☑

是□

接受诉讼次数    次

接受诉讼时间:         

接受诉讼类型:民事诉讼□

刑事诉讼□  行政诉讼□ 

法院判决结果:  已判决□

正在审理中□     

上一年度单位是否有接受捐赠或资助的情况

否□

是☑

接受捐赠或资助是否符合本单位的宗旨和业务范围:

是☑ 否□

是否根据与捐赠人、资助人约定的期限、方式和合法用途使用:是☑  否□ 

接受捐赠资助及其使用情况: 

  2023年接收捐赠物资:水果325箱、牛奶1155箱、食品113箱、奶粉143罐、高钙蛋白粉512罐、月饼1346盒、食用油102桶、大米5820斤、沐浴露1305瓶、洗发水536瓶、润肤露72瓶、衣物2146件、浴巾420条、儿童早教机200台、联想电脑1台、助行器7个、轮椅14台、电动轮椅3台、坐姿椅15张、矫形鞋2双、站立架1个、椅子20把,均按照捐赠人意向书用途主要用于孤儿医疗教育及儿童设施设备等开支及各种活动中。2023年收到非定向捐赠款127,243元,全部上缴财政;定向捐赠款668,700元,使用本年度及以前年度结转定向捐赠款299,365.69元,均按照捐赠人意向书用途主要用于孤儿教育及老人节日加餐及活动等。                                   

开展业务活动情况

认真履行支持保障职能,为深圳市民政局机关提供坚强支持保障。一是制修订社会福利行业政策标准。起草编制《居家适老化改造与管理规范》《长者服务中心(站、点)建设规范》《养老机构质量管理规范》《深圳市公办养老机构入住评估轮候管理办法》等6项政策文件和地方标准,顺利推动出台《居家适老化改造与管理规范》《长者服务中心(站、点)建设规范》两项深圳市地方标准,其他文件将在2024年陆续出台。二是强化养老机构综合管理。组织对57家养老机构进行了服务安全基本规范达标检查,排查整改问题550余个;对40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开展服务质量评价;对57家养老机构开展疫情防控和消防安全检查;对全市养老服务机构持续开展信用信息动态监测,初步建立养老机构信用信息监测信息数据库;抽检合计100家养老服务和儿童福利领域服务机构食品安全工作;抽检18家养老机构预收费情况。三是大力开展养老服务宣传。编印全市首册《深圳幸福养老服务指南》,并通过首届深圳国际智慧养老产业博览会、街道社区长者服务中心(站)等向老年人及其家属赠阅8000本,该书受到民政部、市领导以及老年市民朋友的高度好评。短视频作品《标尺之上 守护银龄》成功斩获全国“标准化+”原创短视频征集活动提名奖。四是加强社会福利行业培训指导。顺利承办深圳市第十三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暨2023年深圳技能大赛——“南粤家政”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竞赛,吸引了来自全市养老机构、涉老企业、中高职院校等80多家单位的259名选手报名参赛,共29名养老护理员获得了护理员三级证书(高级),3位深圳代表队选手在省赛中均获得“优胜奖”。先后组织开展全市养老从业人员培训100人次、养老护理员培训178人次、养老应急支援队伍培训90人次、孤残儿童护理员培训25人次、儿童档案管理和儿童登记收养培训合计32人次。五是深入开展社会福利行业调研。实施全市老年人口现状和养老服务需求基线调查,共完成老年人调查问卷12万份,成年子女调查问卷6000余份,并对10个区、6个街道、6个社区、5家养老服务企业或机构、6名成年子女以及18名老年人进行了深度访谈,并起草了调查报告,为我市养老政策研究提供了数据支撑。六是推动乐龄服务项目落地运营取得成效。积极推动深圳2022年乐龄服务项目大赛“十大乐龄项目”落地实施,“乐巢计划”高龄空巢老人居家安全改善6S服务系统设计项目被列为第二十届深圳关爱行动组委会重点项目;“上门助浴服务”和“浴见美好”“澡回幸福”三心堂享老助浴快车项目被列为第二十届深圳关爱行动社会各界承办的常规项目;“康养人工智能家庭康护机器人”项目受到其他省市大型国企关注,意向合作企业超50家,售出1300多台,价值近3000万。

着力打造精细化服务,推动机构进一步优化提质。聚焦“一老一小”特殊群体服务需求,实施养育、治疗、教育、康复和社会工作等精细化服务。一是实施个性化养育服务。对孤残儿童青年进行综合能力评估,按照年龄结构、身体状况、性别、性格、智力心理等特征分区分级分类管理,实施类家庭养育、集中生活养育和自理自护等养育模式,针对性开展照护服务。积极链接北京春晖博爱公益基金会提供春晖博爱融合服务,实施孤残儿童康教融合项目获得良好效益,60名儿童运动协调能力大幅度提升,40名儿童生活自理能力不同程度改善,45名儿童的认知水平极大提高,38名儿童语言表达能力明显进步,儿童幸福指数不断提升。二是落实教育服务。依法保障儿童接收普通教育和特殊教育的权利,安排18名儿童在普通学校就学,协调安排1名儿童在特殊学校就读。针对177名不适合院外就学的儿童,积极创造条件,通过院内自主教学和协调龙华区润泽特殊学校送教上门两种方式解决孤残儿童受教育问题。龙华区润泽学校到中心送教全年累计49次、294课时。全力为院外学生考学提供支持保障,5名初中毕业生升读中职院校,2名学生考取大学。三是落实安置服务。顺利实施54名成年孤儿社会化安置工作,过渡期内继续提供住房保障、医疗保障、补贴发放等基本生活保障和心理支持服务,2023年发放安置费用累计210万元,组织回访面谈90人次,提供心理个案服务400人次,为48名就业青年协调住房保障26套。按规定将219名符合特困人员认定条件的成年孤儿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四是提升养老服务。落实市级公办养老机构兜底保障职能,共接收25名轮候老人入住,1名特困老人入住。推动老人颐养院医养结合建设、综合管理、护理质量管理取得新成效,获评深圳市首批医养结合示范基地,获评2023年深圳市四星级医养结合机构称号,顺利通过省市养老机构综合评估,实现全年老人压疮率0、跌倒率0,服务对象0投诉。五是提供优质医疗康复服务。为服务对象开展常见病诊疗、住院治疗等基本医疗服务,全年共接诊患者6238人次,提供住院服务1148人次,开展放射DR检测213人次,开展临床、生化、免疫检验等检验3611人次,开展B超检查441人次,完成服务对象年度体检394人次、疫苗接种204人次。与市儿童医院癫痫中心建立长效合作机制,提升癫痫儿童医疗服务水平。积极链接中山大学附属第八医院、市儿童医院等大型公立医院开展进院义诊共6次,累计服务329人次。联合宝安区人民医院为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开展急救培训及考核,员工急救技能证书持有率高达95.3%。积极拓展中心医院社会服务功能,收治粤东六地福利机构部分残疾儿童、市残联转介及周边社区寻求康复服务的儿童,提供康复训练共计2233人次。强化康复医学科建设,顺利通过深圳市残联特殊儿童康复定点机构评审,参加全国儿童康复技能大赛荣获团体三等奖。顺利获批成为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

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开展2022年度(因疫情延期)广东省养老机构(深圳地区)星级评定工作,全市获评五星级机构1家,获评三星级机构2家。完成2家市级养老机构从业人员补贴首次资格审查、公示、发放工作。完成全市2023年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评价工作。开展市公办养老机构评估轮候平台运行管理,完成老年人能力评估630余人次,实现老人轮候入住公办养老机构260余人次。顺利完成全市超过14万户籍老人高龄老人津贴资格认证工作。妥善办理12345热线、广东省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咨询件共115件。

公益服务投入

经费来源

市财政核拨

财务相关项目

金额/比率

备注

开办资金(万元)

900


经费自给率(%)

0


人员支出占事业支出比率(%)

34.91


公用支出占事业支出比率(%)

3.28


资产负债率(%)

0.99


收入增长率(%)

-4.83


支出增长率(%)

-5.85


收入支出比(%)

98.97


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情况

党组织建设情况

深圳市社会福利服务指导中心党委于2016年1月成立,现有党员71名,下设6个党支部,分别为中心党支部、儿童福利院党支部、社会福利安置院党支部、中心医院党支部、养老护理院党支部和退休党员党支部。2023年主要工作:一是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要位置,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坚定不移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凝心铸魂,全年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21次,第一议题学习研讨45次,督促指导各支部开展支委会学习54次,党员大会143次,党课31次,主题党日活动80次;二是加强党组织队伍建设,严肃规范开展中心党委委员补选以及中心党支部、儿童福利院党支部、医院党支部班子调整工作,开展党建工作调研座谈会1次,党建工作检查3次,调整党支部书记3名,新发展党员1名,基层党组织骨干力量进一步充实;三是持续正风肃纪,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全年开展党员警示教育27次,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2次,各支部分别召开组织生活会2次,持之以恒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坚定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强化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四是加强关心关爱,增强群团组织功能建设,持续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及妇女组织的指导,发挥群团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利用“深圳先锋”“志愿深圳”等平台,发布应急支援志愿服务、儿童心理健康宣传、“重阳敬老 情暖金秋”等系列党员志愿服务活动,开展集中供养特困青年情绪疏导、关爱慰问在院老人等各类活动60余场次,持续提升党员干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能力。

理事会运行情况

人员组成情况


召开会议情况


决策决议情况


兴办企业情况




国有资产投入使用情况



报告中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举办单位是否对本年度报告书进行审查

经举办单位审查,可以向社会公示。☑

经举办单位审查,不宜向社会公示。□  

审查时间:2024年2月27日

未经举办单位审查□,具体原因:   

报告联系人

姓名

办公电话

电子邮箱

罗佳博

83315937

874218070@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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