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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总成绩及体检公告

发布时间:2023-06-12 17:28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根据《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现将深圳市民政局直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考试总成绩及体检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考试总成绩及入围体检人选

  考试总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计算,保留至小数点后2位。入围体检人选根据《深圳市市属事业单位2023年公开招聘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告》中“六(一)确定体检人选”之规定确定。

  二、体检开始时间及地点

  体检开始时间:2023年6月19日(星期一)上午8:00。

  体检地点:深圳市第二人民医院(福田区笋岗西路3002号银华大厦二楼第二人民医院体检科)

  三、体检程序

  (一)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原件、医保卡(如有)、笔试准考证、1张近期二寸彩照、并于体检当日上午8:00前到达指定的体检地点报到,并由市民政局工作人员确认后领取体检表。未带有效居民身份证的应考人员,如坚持要参加体检,按《考生未带有效居民身份证处理办法》进行处理。

  (二)考生在体检表上粘贴本人二寸彩照并填写“招考单位”“职位编码”“姓名”和“联系电话”等栏目后交工作人员审核(请考生自带黑色签字笔或钢笔黑色签字笔或钢笔)。体检表经审核通过并加盖公章后,按体检安排逐项进行检查(所有体检人员必须先空腹验血后才能进行其它项目的检查)。

  (三)全部项目检查完毕后,考生到“交表处”审核交表。

  四、注意事项

  (一)获得体检资格的考生务必于前述指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为自动放弃体检和聘任资格。

  (二)体检过程中,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的指挥。体检场所实行封闭管理,非体检人员和非体检工作人员不得入场。为保证现场体检秩序,请考生关闭手机。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规定进行处理。

  (三)体检过程中,考生不得向他人透露个人身份信息。考生有隐瞒病史、冒名顶替、弄虚作假、涂改资料等行为的,立即取消其体检和聘任资格。请勿穿制服或有明显文字、图案标识的服装,勿戴有明显标识的口罩参加体检。

  (四)体检当天需要进行采血、B超等检查,须空腹进行,请在受检前禁食8-12小时。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不做妇科及尿检,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务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不做X光检查;女生B超检查需胀尿。作X光检查时请摘掉项链、别针等物,查视力时请摘掉隐形眼镜。

  (五)体检结束后,请务必保持通讯畅通,以保障需要进一步检查、检验时能够取得联系。注册、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等联系方式有误或有变动的,请在体检结束离场前告知工作人员。

  (六)属体检标准规定的体检项目考生无需缴纳体检费用,但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申请复检或体检过程中体检医院认为还需要做进一步检查、检验的,复检费用和进一步检查、检验费用由考生承担,请考生自备少量现金。

  (七)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实施。体检医疗机构和体检医师根据体检项目的规定,区别不同情况进行检查和复检。我局或者报考者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深圳市民政局提交书面复检申请。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由复检医院根据检查情况,对复检项目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

  (八)体检结果由深圳市民政局通知或公布。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因考生自动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导致职位出现空缺,如需要递补将另行通知递补考生。

  附:深圳市民政局2023年公开招聘职员考试成绩汇总表

  深圳市民政局

  2023年6月12日

附件下载:

深圳市民政局2023年公开招聘职员考试成绩汇总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