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背景
国卫医发〔2017〕73号发布的《关于印发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2018-2020年)的通知》指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部署,要以人文服务为媒介,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为患者提供诊疗服务的同时,开展心理指导服务。同时文件要求,自2018年起,医疗机构要建立医务社工和志愿者制度。2018年10月10日广东省卫生计生委、广东省中医药局发布了《广东省进一步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8-2020年)》,提出医疗机构要推广医务社工服务,完善医务社工岗位及管理的相关制度,到2020年底,全省至少90%的三级医院设立医务社工岗位,30%的三级医院设立医务社工部门,配备专职医务社工,该文件的出台意味着广东已在全省推行医务社工模式。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深圳经济特区健康条例》,要求市、区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引导社会工作者积极参与社会心理服务,开展医务社工服务。这些文件的出台显示出国家越来越重视医疗服务中的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并为医务社会工作参与医疗人文服务提供了政策指引。
从宏观层面来讲,将社会工作者引入医疗机构和整个卫生系统,是解决日趋严峻的医疗卫生问题的迫切需要,是改善医患关系、增强医疗人文服务的重要举措;从微观层面来讲,医务社会工作者直接服务于医疗服务过程中有需要的个体和家庭,有助于缓解和改善受助群体和家庭因疾病而引起的有关心理、家庭、职业、婚姻、社会融入等问题。
深圳医务社会工作历经10余年的发展,已经形成一定的规模和体系,社会工作服务也逐渐形成符合深圳发展的服务管理模式和特色。但与此同时,深圳市医务社会工作在发展过程中仍然在人员要求、人员配备要求、服务内容界定、服务开展流程、服务方法等方面缺乏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全市医务社会工作的专业化和规范化,因此急需推进社会工作服务标准化建设,通过标准化带动服务提升,促进医务社会工作的专业性。
二、编制意义
标准化作为一种有效的技术管理方法,是推动医务社会工作走向规范化、科学化的重要途径。开展医务社会工作标准化专项研究,通过深入细致的调研,了解我市医务社会工作服务的实际情况与具体需求,并在遵循相关国家和行业的法律法规及标准的基础上,编制具有深圳特点的《医务社会工作服务指南》,明确医务社工服务的内容、流程和管理等方面的要求,从而为我市医务社会工作的开展提供依据与规范性指引,也为医务社会工作的管理提供技术支撑。医务社会工作标准化研究是深化我市医务社会工作机制,促进我市医务社会工作服务规范化、科学化和精细化的可行路径,对于推动我市医务社会工作服务机制创新、提升我市医务社会工作整体水平具有重大意义,同时,也将为我国其他城市的医务社会工作服务的开展提供经验总结和实证参考。
《医务社会工作服务指南》的制定,是在参考深圳市民政局内部规范《深圳市医务社会工作服务指标》《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推进社会工作发展的意见》、美国社会工作者协会《卫生保健领域社会工作服务标准》等文件的基础上,遵循系统性、先进性、地方性、科学性、开放性和可操作性原则,综合采用资料、问卷、实地走访等多种调研方法,对我市医务社会工作的现状和问题进行系统调研和分析。同时,根据资料研读和多轮内部论证,完成标准草案。在此基础上,通过专家调查、专家评议汇总各方专家的观点,形成相应的《医务社会工作服务指南》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
三、主要内容
《医务社会工作服务指南》结构包括9个章节和3个附录及参考文献。包括:
(一)范围。规定了医务社会工作服务服务原则、服务内容、服务方法、服务过程、服务管理和服务保障。同时强调了本指南适用于深圳市范围内面向有需要的病患(包括患者、康复者)及其家属、医疗卫生专业人士开展的医务社会工作服务;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规定了《医务社会工作服务指南》编制过程中引用的相关文件;
(三)术语和定义。规定了全病程管理、照顾者、医务社会工作服务、医务社会工作者、社会服务机构等相关专业术语和定义;
(四)服务原则。规定了医务社会工作者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遵循的主要原则,包括通用服务原则和特定服务原则,其中特定服务原则包括病患自决原则、病患利益优先原则、“医-护-社”跨专业团队合作原则、公共卫生资源差异分配原则;
(五)服务内容。规定了医务社会工作服务的服务内容,包括院前服务、入院适应服务、住院支持服务、出院康复服务等内容。本标准仅针对在医院开展的社会工作,未规定精神障碍患者的服药管理内容;
(六)服务方法。规定了医务社会工作者在提供服务过程中通用服务方法和针对特定需要的服务方法;
(七)服务过程。规定了医务社会工作者开展服务的通用服务过程和全病程个案管理工作过程;
(八)服务管理。本章编制依据为GB/Z 23692—2009《项目管理 框架》、MZ/T 059—2014《社会工作服务项目绩效评估指南》等相关内容;
(九)服务保障。规定了在开展医务社会工作服务中所需要的服务保障,包括服务人员要求、服务场所与设施设备要求、信息化建设与服务档案管理。本标准关注医务社工工作开展中的风险问题,并倡导为医务社会工作者提供人身伤害商业保险;
(十)附录。共3个附录,涵盖了社会工作通用服务原则、服务管理基本要求、信息化建设与服务档案管理基本要求等内容。
四、创新点
(一)全流程介入,突出从院前到出院康复全流程服务
医务社会工作的服务内容包括院前服务、入院适应服务、住院支持服务和出院康复服务等内容,以回应患者全病程就医的多元需求。
1.院前服务部分主要通过协助患者了解就诊流程,办理入院前各项准备等工作,帮助患者顺利就医,并为其治疗做好准备;
2.入院适应服务主要协助患者熟悉和融入住院环境,同时了解疾病相关知识,获得有关医疗政策咨询及就医心理支持,减少就诊患者疾病适应的障碍;
3.住院支持服务主要包括患者就医建档服务、协助治疗与康复计划的制定、开展医患沟通、病患关爱和医疗救助等服务,增进患者的疾病适应及疾病自我管理能力的提升;
4.出院康复服务以患者回归家庭、社区所提供的延续性照护与支持性服务,以提高患者在社区和家庭中的疾病康复与适应能力。
(二)以病患为中心,突出全病程整合照护个案管理工作模式
全病程个案管理工作是指以患者为中心的照护模式,基于患者从入院到出院整个诊疗过程中的“身心社灵”需求变化,医务社工有针对性的提供评估与服务,个案管理服务贯穿于患者院前告知、住院评估、诊疗计划、实施计划、效果评估及出院随访整体病程阶段。医务社工将个案管理与全病程照护相融合,以“全人、全程、全队、全家”四全服务的协作管理方式,建立一套系统的评估、照护、社会关系重建的方案,为患者提供连续性的整合照护。主要包括:
1.患者在入院初期及住院评估阶段,医务社工告知患者及家属全病程个案管理的服务内容及服务方式;医务社工收集患者及家属的信息,评估患者及家属的需求,对应其诊疗计划,提供有关医疗救助、健康宣教、心理与情绪疏导、医患关爱、患者互助团体搭建等服务,以协助患者及家属更好适应疾病及建立良性的社会支持网络,应对因疾病产生的各种困境;
2.在患者结束治疗的出院康复阶段,医务社工为患者整合出院有关服务准备,包括协助双向转诊、开展出院访视、社区康复跟踪、完善个人健康档案等服务,积极整合社区康复医疗资源,以提升患者的身体康复速度、减少因患病带来的困难与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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