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精准有效实施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住房保障等政府公共政策,规范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经过充分调研论证,我局起草形成了《深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征求意见稿)》(见附件)。在前期征求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和市有关单位意见的基础上,我局对该办法进行了修改完善。为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参与权,提高文件草拟质量,根据《深圳市人民政府立法工作规程(试行)》(市政府令第321号)第三十二条之规定,现就《深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有关单位和社会各界人士可在2019年10月9日前,通过以下两种方式反馈意见。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中民时代广场A座1504市民政局社会救助和社会事务处收,联系电话0755-25832104(邮编518029),并请在信封上注明“规范性文件征求意见”字样。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邮箱swc@mzj.sz.gov.cn。
附件:1.深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
深圳市民政局
2019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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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深圳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