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殡葬服务中心拟公开招标1家专业公司负责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处理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档案整理服务项目
二、项目需求及内容
(一)项目内容
1.2024年文书(含采购)和财务档案规范整理及数字化,包括文书资料打印、归集整理、数字化、信息录入、装盒归档、入库上架、数据存储及备份等。
2.根据本项目要求组建专业的档案整理工作团队,保障项目按质按时完成,符合有关标准和要求。
3.提供档案整理所需工具、档案盒、材料、打印设备及耗材(纸张、墨盒)等。
4.协助采购人完善档案管理相关制度和工作流程。
(二)项目要求
详见附件1《档案整理服务项目需求书》。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支付上限为人民币15.5万元(根据实际完成数量*基准价*投标折扣率结算,投标报价须为全包价,含税金及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所需的一切费用。)
(四)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0月31日前。
(五)付款方式
本项目费用以最终完成的工作量为准,总预算控制在15.5万元以内。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30%款项,项目全部完成,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据实结算支付余款。每次付款前要求中标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三、投标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二)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投标单位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三)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单位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四)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质(由投标单位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五)止投标截止时间,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投标单位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六)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项目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七)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附件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未提供或所提供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情形,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单位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投标单位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
四、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附件2)
五、投标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方式:投标代表携带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函到深圳市殡葬服务中心办理投标报名手续。(上述资料须加盖公章)
2.报名时间:2025年6月21日至2025年6月27日,每日9:00-12:00,14:00-16:00(节假日除外)。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
3.联系人:彭工,联系电话:0755-28755134。
六、投标文件组成内容与递交要求
(一)投标文件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书需列明委托事项、委托期限、被授权人姓名、身份证号码,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
3.报价明细单(加盖公章);
4.实施方案(加盖公章);
5.项目经验(加盖公章);
6.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加盖公章);
7.质量(完成时间、安全、环保)保障措施及方案(加盖公章);
8.服务承诺(加盖公章);
9.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情况(加盖公章);
10.拟安排的项目主要团队成员情况(加盖公章);
11.认证情况(加盖公章);
12.同类项目业绩(加盖公章);
13.履约评价(加盖公章);
14.供应商自主知识产权产品(创新、设计)情况(加盖公章);
15.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
16.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社保证明材料及股权关系证明材料(附件4,加盖公章);
17.投标单位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二)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所有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需逐页盖章,副本可为正本盖章复印件)分别注明“正本”或“副本”,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文件封面注明项目名称、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并附上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文档(WORD和PDF格式各1份,要求U盘,PDF格式有签字盖章,不留密码,无病毒,不压缩,密封提交)于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6月27日16时(节假日除外)前送至深圳市殡葬服务中心办公楼综合楼A楼203室。
七、有关要求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规定地点的。
(二)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资格证明材料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签字、盖章。
(四)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五)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
(六)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七)所投货物、工程、服务在质量、技术、方案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八、重要提示
(一)投标人投标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通知采购人。
(二)采购人有权对中标投标单位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投标单位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风险。
(三)本招标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民政在线(mzj.sz.gov.cn),在深圳民政在线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深圳市殡葬服务中心所有。
附件:1.档案整理服务项目需求书
2.综合评分表
3.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社保证明材料及股权关系证明材料
深圳市殡葬服务中心
2025年6月2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