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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贯彻市委学习实践活动第八指导检查组第二次联席会议精神的通知

发布时间:2009-06-02 00:00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深协联党〔2009〕17号

 

关于贯彻市委学习实践活动第八指导检查组第二次联席会议精神的通知


各基层党组织:

 

5月26日下午,市委学习实践活动第八指导检查组召开第二次联席会议,第八指导检查组组长郑宏斌、市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宣传组刘慧军、市民营工委办公室刘斌主任和刘建光科长以及市委学习实践活动第八指导检查组负责联系的19家单位的党组织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上,郑宏斌组长向大家传达了穗明部长在第二批学习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与会各单位汇报了本单位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情况,市委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宣传组刘慧军、市民营工委办公室主任刘斌在会上作了要求,郑宏斌组长作了总结讲话,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各基层党组织要在6月10日前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专题组织生活会是学习实践活动第二阶段的规定动作,必须召开,各单位要按规定时间进行。

 

2、在学习实践活动第二阶段要边查边改,把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落实到生产经营活动中,并及时梳理成果。

 

3、利用各种形式对本单位进行宣传,将学习实践活动有关的动态信息及时上报给党委。

 

4、积极参加深圳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我看科学发展大家谈”活动、“学习实践活动好做法”和“科学发展金点子”征文活动,为科学发展献计献策等。

 

为贯彻本次联席会议精神和市委学习实践活动第八指导检查组及市民营工委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确保学习实践活动顺利开展,联合党委现对各基层党组织在学习实践活动中的下一步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1、积极参加“我看科学发展大家谈”活动。各基层党组织可通过登录深圳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我看科学发展大家谈”栏目发表对科学发展的看法,参与到全市党员对科学发展的讨论中去,提高对科学发展观的认识。

 

2、尽快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和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为学习实践活动的规定动作,必须在6月10日前召开,并将开展专题组织生活会的情况书面报联合党委。

 

3、积极参加市学习实践活动第八指导检查组组织的“学习实践活动好做法”和“科学发展金点子”征文活动。其中“学习实践活动好做法”征文的主要内容是各基层党组织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取得的成果,对本单位、党组织发展具有特色的做法、措施和活动,字数不限。“科学发展金点子”征文的主要内容是为科学发展献计献策,在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过程中取得的心得体会、采取的具体措施和意见建议。有意向参加征文活动的基层党组织需将撰写完成的稿件上报联合党委,由联合党委统一上报市委学习实践活动第八指导检查组。

 

中共深圳市行业协会联合委员会

 

2009年6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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