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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关于给予深圳市辽建友教育基金会警告行政处罚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9-09-25 00:00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经查,深圳市辽建友教育基金会(统一代码:534403003593137754)存在以下问题:

  未按照章程规定的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开展活动。

  违反了《基金会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根据《深圳市民政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范》第(42)项,2019年9月24日,深圳市民政局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深民罚字〔2019〕第001号),给予深圳市辽建友教育基金会警告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改正相关违法违规行为。

  特此公告。

深圳市民政局

2019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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