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政策前沿

民政部部署开展“两节”期间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9-12-25 15:18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2019-12-20    来源:民政部门户网站

  2020年元旦、春节将至,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理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结合全国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部署要求,民政部日前印发《关于做好“两节”期间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对做好养老机构安全管理工作作出部署,要求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坚决防范和遏制各类安全事故,确保入住老年人人身和财产安全。

  《通知》要求,各地切实加强“两节”期间养老机构安全管理的组织领导,通过会议、培训、电话随访、书面告知等多种方式提醒养老机构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基层民政部门负责同志年底前至少带队到养老机构检查一次安全工作,实地查看各项安全管理规定落实情况。

  《通知》强调,“两节”期间要切实加强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管理,做好突发意外事故风险的防范化解。在消防安全方面,要组织动员全国养老机构开展“六个一”活动,即开展一次隐患自查,举办一次安全培训,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清洗一次油烟道,维护一次消防设备设施,检查一次电气和燃气线路设施,确保养老机构消防安全。养老机构要落实“三自两公开一承诺”要求。即自主评估风险、自主检查安全、自主整改隐患;向社会公开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承诺本场所不存在突出风险或者已落实防范措施。在食品安全方面,养老机构要严格落实养老机构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和标准,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养老机构的食堂应当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严格执行原料控制、餐具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制度,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养老机构从外部供餐单位订餐的,应当从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的供餐单位订购,并按照要求对订购的食品进行查验。在意外事故防范方面,各级民政部门要加强应急值守,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和事故信息报告制度。养老机构要坚持值班值勤及定时查房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并加强夜间巡查,一旦发生意外,确保能在第一时间有效处理。在值班巡查中,要密切关注老年人生理和心理状态,加强与入住老人的思想沟通、情感交流,对情绪异常的老年人,要重点做好精神慰藉和心理疏导。入住老年人患精神疾病、传染疾病的,要及时转送医疗治疗。加强冬季供暖保障,防止煤气、煤烟中毒和冻伤、冻死事故,确保老年人安全过冬。加强日常巡查和护理,防止老年人因护理不到位,发生跌伤、走失等事故。

  《通知》强调,各级民政部门要督促指导养老机构做好违规销售保健品和非法集资欺诈的风险预警和防控,严禁在养老机构违规销售保健品,严禁养老机构向入住老年人非法集资,坚决杜绝养老机构为外部单位和人员销售保健品或非法集资虚假宣传提供场地或其他协助。

  《通知》明确,儿童福利机构、流浪乞讨救助机构、民政部门管理的精神病托养机构等安全管理工作,参照对养老机构的要求进行。

  (详细信息请登录民政部门户网站查询)

  (本文由网站编辑摘自相关网站,未经改动,不代表本站观点。)

附件下载:

内容纠错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