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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民政局关于深圳市本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财务评估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时间:2022-07-25 17:40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为落实《深圳市关于提升社会工作服务水平的若干措施》(深府办规〔2020〕11号,以下简称《若干措施》)、《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评估管理办法(试行)》(深民规〔2021〕3号)等相关文件规定,进一步加强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财政、财务、会计等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强化对社会工作服务机构非营利性的监督,深圳市民政局以公开采购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深圳市本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财务评估项目,现就项目采购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深圳市本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财务评估项目。

  (二)服务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三)项目预算:33万元人民币,投标人报价不得高于此金额。

  二、项目内容

  (一)项目服务内容

  1.对约60个(此为预估数)市级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库内的政府购买项目在服务周期内开展专项财务评估,重点审查项目预算编制合理性及督导经费、业务活动费、管理费、服务险和税费、人员培训费使用落实情况。

  2.对不少于5家(含)社工机构进行重点专项财务抽查,重点审查其非营利性、机构资金往来特别是大额现金支付情况、机构项目服务是否符合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经费使用管理相关规定等,是否存在违规克扣、截留从业人员薪酬或巧设名目超标提取机构管理运营费用等情况。

  3.对深圳市“兜底民生服务社会工作双百工程”社会工作站激励项目(含A包、B包、C包)经费使用情况进行专项评估。

  (二)项目质量要求

  1.付款方式:该项目以人民币结算,合同签定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款50%的款项;根据项目实施进度,在中标人依约履行了合同义务的前提下,在项目执行3个月后,经中期验收合格,拨付合同总价款30%的款项;合同服务期限届满,在中标人依约履行了合同全部义务的前提下,经采购人对项目终期验收合格,自收到发票后15日内拨付合同总价款20%的尾项。

  2.验收要求:项目执行完成须由采购方对项目执行情况进行验收,中标人须提交项目总结报告、审计报告等技术文档及过程资料。

  3.人员要求:投标人需为本项目提供总人数3人或以上团队。

  三、投标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经其授权具有承接本项目能力的分支机构,或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如果是分支机构投标,还须同时提供其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上级主体出具的有效授权书,证明材料均为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备查)。本项目不接受总公司与分支机构同时参与投标,也不接受同一总公司有两个或以上分支机构参与投标;如出现以上情形,该两家或以上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四)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四、投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7月26日至2022年8月1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节假日除外)。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517室。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蒋小姐;联系电话:0755-25831765。

  五、投标文件递交内容

  (一)投标单位简介(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三)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报价明细单(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

  (八)实施方案(加盖公章);

  (九)项目经验(加盖公章);

  (十)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

  (十一)项目要求或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所有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需逐页盖章,副本可为正本盖章复印件)分别注明“正本”或“副本”,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文件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并附上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版本(WORD和PDF格式电子文档各1份。电子文档要求U盘,PDF格式有签字盖章,不留密码,无病毒,不压缩,密封提交,投标文件应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采购公告规定的地址)。

  七、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八、有关要求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规定地点的。

  (二)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资格证明材料。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签字、盖章。

  (四)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五)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

  (六)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七)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单位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单位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单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八)所投货物、工程、服务在质量、技术、方案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九、重要提示

  (一)投标人投标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通知采购人。

  (二)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风险。

  (三)本招标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民政在线(mzj.sz.gov.cn),在深圳民政在线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深圳市民政局所有。

  附件:2-1.投标履约承诺函

  2-2.评分细则(综合评分法)

  深圳市民政局

  2022年7月25日

附件下载:

附件2-1: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wps
附件2-2:评标方法.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