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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区域限制,一次申请!深圳珠海中山推进三市社会救助协同办理

发布时间:2022-01-07 15:34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时间:2022-1-6  来源:读特新闻

  1月6日,记者从深圳市民政局获悉,深圳市将协同珠海市、中山市开始社会救助政策区域统筹衔接创新试点工作,建立健全三市社会救助信息互联互通、社会救助政策统筹衔接的高效工作机制,推进三市社会救助协同办理,实现困难群众在居住地办理社会救助业务,更加有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提升三市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服务能力,为做好大湾区社会救助政策区域统筹改革提供经验。

  社会救助可在居住地一次申请

  日前,深圳市、珠海市、中山市三地民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社会救助政策区域统筹衔接创新试点实施方案》(下称《实施方案》)。根据《实施方案》,在三市任一城市稳定居住满3个月的三市户籍家庭,社会救助申请事项可在居住地一次申请,由居住地、户籍地之间协同完成审核确认工作,确认后由户籍地按规定发放待遇。

  居住在三市本市的户籍居民与其他两地户籍居民组成的家庭,可在居住地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居住地认定标准及条件审核确认,由居住地发放救助保障金,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供专项救助。遭遇突发事件、意外伤害、重大疾病或其他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其他社会救助制度暂时无法覆盖或救助之后基本生活暂时仍有严重困难的家庭或个人,由急难发生地实施临时救助。急难型临时救助实行“先行救助”,事后补充说明情况;支出型临时救助,由居住地按照审核审批程序办理。

  居住地镇(街道)开展在册社会救助对象的动态管理,按规定每年进行低保、低保边缘(低收入)和特困人员的入户核查、生活状况综合评估、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评估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日常探访等工作,动态掌握救助对象家庭生活状况,及时报告审核确认单位,合理变更救助措施,保障救助对象基本生活。

  三市人员可申请居住地慈善帮扶项目

  《实施方案》要求,三市结合本地实际积极动员引导慈善力量开展救助帮扶工作。在深圳居住的珠海、中山户籍困难家庭且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申请深圳市“雏鹰展翅”和“深圳特区建设者重大疾病关爱基金”项目;在珠海居住的深圳、中山户籍困难家庭且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申请珠海市“大爱无疆”、“学费减免”“困难群众帮扶基金”等项目资助;在中山居住的深圳、珠海户籍困难家庭且符合条件的人员可申请中山市“大病困难帮扶”和“教育帮扶”等项目资助。

  同时拓宽社会救助志愿帮扶服务渠道,引导志愿力量参与帮扶低保等困难家庭,以困难群众需求为导向,形成“一人一策”的救助方案,链接各类资源,开展各类救助服务。

  开展“民生微实事”等相关项目,满足困难群众的多元需要。深圳、珠海开展“民生微实事项目”,覆盖在深圳、珠海居住的三市户籍困难家庭;在中山居住的深圳、珠海户籍困难家庭可通过“博爱商城”网上爱心捐助平台圆梦“微心愿”。

  为大湾区社会救助政策区域统筹改革提供经验

  《实施方案》还列出了试点工作的时间表,2021年12月底前启动试点工作;2022年10月底前,完善三市社会救助工作联动机制,阶段性评估创新工作开展情况,调整和优化措施,全面推进创新措施落地实施;2022年12月底前,总结创建工作经验,提炼效果明显的措施及做法,修改完善社会救助政策,打造大湾区内高质量社会救助服务范例,增强社会救助对象满意度。

  届时,按照统筹、联通、协同三市社会救助的目标,建立健全三市社会救助信息互联互通、社会救助政策统筹衔接的高效工作机制,推进三市社会救助协同办理,居住地和户籍地通力合作,实现困难群众在居住地办理社会救助业务,更加有力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动员社会力量共同帮扶,开展慈善项目进行救助。为做好大湾区社会救助政策区域统筹改革提供经验,推进三市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服务能力,不断完善社会救助体系,提升救助效能、救助温度和救助质量。

  (原标题《深圳珠海中山推进三市社会救助协同办理》)

  (作者:深圳特区报记者 庄瑞玉)

  (本文由网站编辑摘自相关媒体,未经改动,不代表本站观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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