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政局2016年度部门财政预算

发布时间:2016-12-07 17:08

信息来源:深圳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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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市民政局是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基础性、保障性和综合性职能部门,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担社区建设、社会福利、社会救助、救灾救济、社会工作、优抚安置、双拥工作、老龄工作、社会组织管理、殡葬管理、福利彩票销售、行政区划等职能。民政工作具有服务群体广、服务领域宽、服务跨度大、服务关联度高等功能特点,解决民生、落实民权、维护民利构成民政工作的主线。

  二、机构编制及交通工具情况

  市民政局系统包括市民政局本级、深圳革命烈士陵园管理所、市社会福利中心、市社会福利中心康复医院、市社会福利中心老人颐养院、市殡葬管理所、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市军休服务管理中心、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社会捐助接收管理服务中心、市军供站、市救助管理站、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一休养所、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二休养所、市民政局财务管理中心、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共16家基层单位。系统总编制数528人,实有人数469人;离休5人,退休163人。具体如下:

  1.市民政局本级编制数65人,实有人数60人;离休4人,退休7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4辆,定编车辆4辆。

  2.深圳革命烈士陵园管理所编制数4人,实有人数4人;退休1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辆,定编车辆1辆。

  3.市社会福利中心编制数54人,实有人数49人;退休13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9辆,包括定编车辆6辆和非定编车辆3辆。

  4.市福利中心康复医院编制数30人,实有人数28人;退休7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2辆,包括定编车辆1辆和非定编车辆1辆。

  5.市社会福利中心老人颐养院编制数30人,实有人数25人;退休4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辆,定编车辆1辆。

  6.市殡葬管理所编制数74人,实有人数59人;退休27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38 辆,定编车辆38辆。

  7.市社会组织管理局编制数28人,实有人数27人;退休4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辆,定编车辆1辆。

  8.市军休服务管理中心编制数33人,实有人数31人;退休3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6辆,包括定编车辆6辆。

  9.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编制数7人,实有人数7人;退休3人。已实行公务用车改革,无车辆。

  10.市社会捐助接收管理服务中心编制数9人,实有人数9人;退休1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4辆,包括定编车辆3辆和非定编车辆1辆。

  11.市军供站编制数13人,实有人数13人;退休2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5辆,包括定编车辆3辆和非定编车辆2辆。

  12.市救助管理站编制数95人,实有人数81人;离休1人,退休69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17辆,包括定编车辆7辆和非定编车辆10辆。

  13.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一休养所事业编制数7人,实有人数7人;退休4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2辆,定编车辆2辆。

  14.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二休养所编制数18人,实有人数14人;退休5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4辆,包括定编车辆2辆和非定编车辆2辆。

  15.市民政局财务管理中心编制数17人,实有人数14人;退休2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2辆,定编车辆2辆。

  16.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编制数44人,实有人数41人;退休11人。未实行公务用车改革,实有车辆5辆,包括定编车辆3辆和非定编车辆2辆。

  三、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

  市民政系统2016年主要工作目标包括:

  1.健全民政基本民生保障体系。一是加强救灾救助工作,继续做好2015年“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落实2016年巨灾保险;二是促进公益慈善事业新发展;三是加强儿童福利工作。

  2.推动行政区划优化调整和基层治理模式改革。一是结合全市行政区划改革,加快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率先走出特大城市治理新路;二是推动民生微实事和社区服务相关工作,稳步推进社区家园网建设。

  3.抓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着力抓好复退军人帮扶体系建设,加大退役士兵自主就业扶持力度,加快军供保障能力建设,完善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管理机制,进一步深化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加大支持部队建设投入力度,推进拥军实事工程。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6年市民政局部门预算收入125,481万元,比2015年增加69, 873万元,增长55%,其中:财政预算拨款119,637万元、事业收入1,059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4,785万元。

  2016年市民政局部门预算支出125,481万元,比2015年增加69,873万元,增长55%。其中:人员支出11,608万元、公用支出2,81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83万元、项目支出108,978万元。

  预算收支增(减)主要原因说明:1.按照部门预算编制的要求,2016年将福彩公益金纳入项目库编报;2.根据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的《深圳市巨灾保险方案》,为进一步完善巨灾经济补偿机制,建立巨灾保险制度,新增安排“巨灾保险”项目经费;3.为切实控制年度预算结余结转资金规模,新增安排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款;4.市福利中心新址竣工,新增安排前期开办经费;5.因2016年新接收军休干部人员增加,相应新增军休干部人员离退休费及生活待遇经费。

第三部分 部门预算支出具体情况

  一、市民政局本级

  市民政局本级预算支出67,836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447万元、公用支出59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17万元、项目支出65,382万元。

  (一)人员支出1,447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590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17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离退休人员经费。

  (四)项目支出65,382万元,具体包括:

  1.民政管理7,260万元,主要用于双拥管理、社区建设管理、区划管理、救灾管理、社工管理、慈善事业管理,如开展拥军优属慰问、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及军民共建活动、社区管理体制创新、社会工作岗位开发和项目拓展、社区服务中心项目建设、购买深圳市2016年巨灾保险费用等业务。

  2.抚恤管理40万元,主要用于抚恤方面的业务经费。

  3.安置管理30万元,主要用于开展退役士兵就业及军休干部安置工作经费。

  4.社会福利工作11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社会福利工作业务经费。

  5.民政综合管理1,858万元,主要用于人事管理、物业管理、其他民政综合管理,如课题调研、宣传活动、业务培训、民政工作会议、日常办公购置零星、零星修缮、电子政务系统及办公自动化系统运维、保安清洁服务等业务。

  6.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66万元,主要用于2015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7. 严控类项目共计32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公务接待。

  8. 预算准备金787万元,主要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临时增加工作所需开支。

  9.政府性基金项目55,194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区服务、公益慈善等社会公益事业的支出,其中: 2016年福彩公益金项目预算49,192万元,2015年可结转结余资金为6,002万元。具体包括:社会福利事业类项目14个,预算金额35,342万元,占比71%;社区服务类项目3 个,预算金额703万元,占比1%;公益事业类项目9个,预算金额5,459万元,占比11%;残疾人事业类项目 8个,预算金额6,588万元,占比13%;基建类项目1个,预算金额100万元,占比0.2%;预留临时事项准备金1项,预算金额1,000万元,占比2%。

  二、深圳革命烈士陵园管理所

  深圳革命烈士陵园预算262万元,包括人员支出67万元、公用支出4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6万元、项目支出146万元。

  (一)人员支出67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43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6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住房公积金补助和购房补贴等经费。

  (四)项目支出146万元,具体包括:

  1.抚恤管理145万元,主要用于举办悼念革命烈士活动、日常园林绿化维护、零星修缮等业务。

  2.严控类项目支出1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公务接待。

  三、市社会福利中心

  市福利中心部门预算6,837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125万元、公用支出18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5万元、项目支出5,388万元。

  (一)人员支出1,125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189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水电费、物业管理、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35万元,主要是退休人员综合定额经费、住房公积金补助和购房补贴等经费。

  (四)项目支出5,388万元,具体包括:

  1.社会福利工作5,378万元,主要用于弃婴(童)的收养、档案整理、零星修缮购置等相关管理和服务业务。

  2.严控类项目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公务接待。

  四、市社会福利中心康复医院

  市社会福利中心康复医院预算1,418万元,包括人员支出558万元、公用支出6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5万元、项目支出717万元。

  (一)人员支出55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68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5万元,主要是单位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离退休人员经费。

  (四)项目支出717万元,主要是社会福利工作717万元,用于医院设备及药品购置、日常修缮维护、护理员劳务费和专项业务。

  五、市社会福利中心老人颐养院

  市社会福利中心老人颐养院预算1,210万元,包括人员支出437万元、公用支出4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6万元、项目支出657万元。

  (一)人员支出437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40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76万元,主要是单位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离退休人员经费。

  (四)项目支出657万元,主要是社会福利工作657万元,用于护理员劳务费及相关业务。

  六、市殡葬管理所

  市殡葬管理所部门预算8,347万元,包括人员支出2,378万元、公用支出59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84万元、项目支出4,892万元。

  (一)人员支出2,37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593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84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

  (四)项目支出4,892万元,具体包括:

  1.殡葬管理4,452万元,主要用于遗体处理、专用燃料、骨灰安葬服务、殡葬改革宣传经费以及墓园改造、零星修缮等殡葬相关服务业务。

  2.社会福利工作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福利服务管理。

  3.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435万元,主要用于2015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七、市社会组织管理局

  市社会组织管理局预算1,273万元,包括人员支出552万元、公用支出 9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99万元、项目支出 526万元。

  (一)人员支出552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96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99万元,主要是住房公积金、购房补贴、离退休人员经费。

  (四)项目支出526万元,具体包括:

  1.民间组织管理52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组织的登记管理、培育发展、政策制订和执法监察业务。

  2.严控类项目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公务接待。

  八、市军休服务管理中心

  市军休服务管理中心部门预算支出11,790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48万元、公用支出2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8万元、项目支出10,911万元。

  (一)人员支出54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213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18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住房公积金补助和购房补贴等经费。

  (四)项目支出10,911万元,具体包括:

  1.安置管理10,905万元,主要用于按照国家规定保障的军休干部离退休费、生活待遇、军休干部学习活动费以及日常服务管理业务。

  2.严控类项目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公务接待费。

  九、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预算375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77万元、公用支出5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万元、项目支出120万元。

  (一)人员支出177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58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工会经费和职工福利费等。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

  (四)项目支出120万元,为老龄工作120万元,主要用于制作老年优待证、慰问百岁老人和困难老人以及老龄办业务。

  十、市社会捐助接收管理服务中心

  市社会捐助接收管理服务中心本级预算511万元,包括人员支出233万元、公用支出62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2万元、项目支出194万元。

  (一)人员支出23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62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2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

  (四)项目支出194万元,具体包括:

  1.民政管理188万元,主要用于捐赠物资铁路运费、市内运输费、捐赠物资转仓业务。

  2.严控类项目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公务接待费。

  十一、市军供站

  市军供站部门预算支出1,012万元,包括人员支出303万元、公用支出95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8万元、项目支出576万元。

  (一)人员支出303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95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8万元,主要是公积金、购房补贴、困难补助以及退休人员经费。

  (四)项目支出576万元,具体包括:

  1.军供管理482万元,主要用于过往部队食宿保障、军供大楼的物业管理及水电费用、军供设备购置。

  2.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46万元,主要用于2015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3.严控类项目支出4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公务接待费。

  十二、市救助管理站

  市救助管理站部门预算6,828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674万元、公用支出21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97万元、项目支出4,544万元。

  (一)人员支出1,674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213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97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住房公积金及购房补贴。

  (四)项目支出4,544万元,为社会救济4,544万元,主要用于流浪乞讨人员救助、救治和受助人员托管、交通、救助场地租赁等日常安置服务保障业务。

  十三、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一休养所

  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一休养所预算1,116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18万元、公用支出20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0万元、项目支出958万元。

  (一)人员支出11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20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20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

  (四)项目支出958万元,具体包括:

  1.安置管理952万元,主要用于军休干部离退休费、生活待遇及日常服务管理业务。

  2.严控类项目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公务接待费。

  十四、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二休养所

  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二休养所预算2,920万元,包括人员支出261万元、公用支出38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4万元、项目支出2,587万元。

  (一)人员支出261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38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4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等费用。

  (四)项目支出2,587万元,具体包括:

  1.安置管理2,524万元,主要用于军休干部离退休费、生活待遇及日常服务管理业务。

  2.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55万元,主要用于2015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3.严控类项目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公务接待费。

  十五、市民政局财务管理中心

  市民政局财务管理中心预算607万元,包括人员支出284万元、公用支出47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44万元、项目支出232万元。

  (一)人员支出284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47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44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经费。

  (四)项目支出232万元,具体包括:

  1.民政综合管理189万元。主要用于财务人员业务培训,财务工作会议、审计工作及公益金项目专项审计业务。

  2.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37万元,主要用于2015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3.严控类项目支出6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公务接待费。

  十六、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

  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预算13,140万元,包括人员支出1,444万元、公用支出223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23万元、项目支出11,150万元。

  (一)人员支出1,444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工资福利支出。

  (二)公用支出223万元,主要包括公用综合定额经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车辆运行维护费和工会经费等公用经费。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323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经费及住房公积金和购房补贴经费。

  (四)政府性基金项目支出11,150万元,主要用于福利彩票发行销售活动所需经费。根据财政部和省财政厅有关规定,2016年起市福彩中心的业务费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具体包括:

  1.福利彩票管理支出9,409万元,主要用于福彩销售直营厅日常运营、销售渠道服务及激励、市场营销宣传、投注站培训、彩票销售系统合作项目、IT系统运维及建设、彩票销售系统通讯专线、办公楼及仓库租赁等业务。

  2.待支付以前年度采购项目1,583万元,主要用于2015年及以前年度进入政府采购程序(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3.严控类项目支出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公务接待费。

  4.预算准备金150万元,主要用于年度预算执行中临时增加工作所需开支。

第四部分 市民政局2016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2016年市财政委政府采购预算共计14,178万元,其中包括2016年当年政府采购项目指标11,955万元和2016年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指标2,223万元。(待支付以前年度政府采购项目主要用于2015年及以前年度已实施招标待支付尾款的政府采购项目)

第五部分 市民政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市民政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本级和15个下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464万元,比201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6年预算数0万元。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计划动态调配使用,因此各单位2016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2.公务接待费。2016年预算数49万元,比2015年减少6万元,主要用于日常因公的业务招待。接待经费预算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勤俭节约。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数41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16年预算数0万元,与2015年预算数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6年预算数415万元,比2015年预算数增加5万元,其中:殡葬管理所增加遗体收殓特殊用车费用15万元;其他单位公务车运行维护费减少10万元。市民政局实有车辆101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车辆维修、保养、停洗车费及过路过桥费等方面支出。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

  市民政局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单位范围包括:市民政局本级、深圳革命烈士陵园管理所、市社会福利中心、市社会福利中心康复医院、市社会福利中心老人颐养院、市殡葬管理所、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市军休服务管理中心、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社会捐助接收管理服务中心、市军供站、市救助管理站、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一休养所、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二休养所、市民政局财务管理中心、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共16家基层单位。

  二、实施部门预算绩效管理的项目情况及工作要求

  2016年市民政局共16个预算项目纳入部门预算绩效管理和编制预算绩效目标(具体见附表)。相关项目在年度预算执行完毕或项目完成后,需于2017年3月底前开展预算绩效自评或绩效评价,形成绩效报告报送财政部门备案。财政部门结合实际情况,选取部分项目或单位实施重点绩效评价。

第七部分 附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收入预算表

  三、支出预算表

  四、基本支出预算表

  五、项目支出预算表

  六、2016年政府采购项目支出预算表

  七、“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八、部门预算绩效管理项目情况表

  九、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情况表

相关附件
1.收支预算总表.xls
2.收入预算表.xls
3.支出预算表.xls
4.基本支出预算表.xls
5.项目支出预算表.xls
6.2016年政府采购项目支出预算表.xls
7.“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xls
8.部门预算绩效管理项目情况表.xls
9.上级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情况表.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