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救助管理站2026年度非在编工作人员体检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8-31 15:53

信息来源:深圳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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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6-08-31 15:53

信息来源:深圳市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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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概况及地点

  (一)项目概况:为进一步优化站内服务保障工作,切实关爱在岗工作人员身心健康,更好地履职尽责服务救助对象,按照民政部关于印发《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机构工作规程》的通知(民发〔2022〕98号)第96条要求,为非在编工作人员进行一次身体健康检查。现拟采购我站2026年度非在编工作人员体检服务。

  (二)项目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北环大道1032号深圳市救助管理站。

  (三)项目开展方式:市民政局官网挂网项目需求,面向社会公开招标,选定1家有资质的中标人。

  (四)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五)项目预算:人民币106596.00元整(大写:拾萬陆仟伍佰玖拾陆元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财政预算限额,投标报价超出预算金额的将作投标无效处理。

  (六)评标方式: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表》详见附件2。

  二、投标资格要求

  满足以下条件的投标人为合格的投标人,可以参加本次投标: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证明材料扫描件,原件备查)(若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具备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及放射诊疗许可证。(①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如证书上未体现年检记录或有效期的,需同时提供发证机构官方网站显示的年检或有效期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②如国家另有规定,则适用其规定,投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资质证书及相关政府部门的规定)

  3.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以及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加盖公章);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8.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 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信息为准。

  三、具体技术要求

  (一)项目服务要求

  1.中标人负责在体检结束后15个工作日内,提供参检人员的体检结果报告。中标人需对采购人非在编工作人员体检结果等个人信息做好保密工作,并将非在编工作人员体检报告(密封)送至采购人单位。

  2.中标人需安排足够数量的符合本项目资质的医务人员保证体检工作顺利开展。

  3.如体检现场出现纠纷,中标人需及时与采购人对接沟通处理,避免出现其他冲突。

  4.需为体检的非在编工作人员提供早餐。

  5.★中标人所安排体检医护人员须具备合法合规的医护资格证和执业证、其他卫技人员须具备合法合规的相关证件。

  6.可提供上门解读体检报告、义诊以及健康讲座等增值服务,且留有电话、网络等方式予以辅助,不额外收费。

  7.非在编工作人员体检提供车接送。

  8.中标人需提供不少于18人的服务团队(含项目负责人)保证体检工作顺利开展。

  9.体检重大阳性结果,如发现肿瘤等,中标人需提供进一步的CT、核磁等大型设备予以复查、确诊,不额外收费。

  (二)项目负责人要求

  投标人须指定本项目负责人,并提供该负责人姓名、电话、职务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等信息,负责联络协调及跟进该项目具体实施,中标人不得私自变更项目负责人,如遇特殊情况,需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变更。

  (三)体检项目表(详见附件1)

  四、商务需求

  (一)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完成体检时限)。

  (二)报价要求:

  1.报价方式:

  非在编工作人员体检综合单价,本项目综合单价投标报价男体检不得超过658元/人、女体检不得超过658元/人,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币种,报价包含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体检费、管理费、增值税等所有相关费用。本项目不再另行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3.本次投标的费用由投标人自理。有关合同价格详细事宜以合同条款为准。

  (三)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根据招投标文件及双方协商后签订。

  2.本年度非在编工作人员体检人数共为162人(男92人、女70人),最终以实际体检人数及参加体检项目数据如实结算;非在编男体检人数×非在编男体检中标单价+非在编女体检人数×非在编女体检中标单价=实际结算金额。

  3.付款方式:经项目验收后,中标人全部出具体检报告并提供正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一次性支付体检服务费用。

  五、验收要求

  1.验收申请:体检完成后,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书面验收申请,同时附上完整的成果文件及相关资料。

  2.验收小组:采购人收到验收申请后,在7日内组织成立验收小组。验收小组包括采购经办人、实际使用人等。验收小组根据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验收方案内容进行履约验收。

  3.验收事项及标准:采购人对服务过程、成果文件进行考核,满足条件时,验收小组才出具验收合格报告。

  六、投标文件递交内容

  (一)投标单位简介(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三)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报价明细单(加盖公章);

  (八)项目资料(按照评分表内容提交,加盖公章);

  (十)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

  (十一)项目要求或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七、投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9月1日至9月7日,每日9:00-12:00,14:00-17:00(节假日除外)。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罗湖区清水河街道北环大道1032号救助管理站综合办公楼103办公室。

  (三)投标报名联系人:徐先生,电话:0755-82423624;项目咨询联系人:卓先生,电话:13510487271。

  八、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所有投标文件一式六份(正本一份副本五份,正本需逐页盖章,副本可为正本盖章复印件)分别注明“正本”或“副本”,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文件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并附上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版本(WORD和PDF格式电子文档各1份。电子文档要求U盘,PDF格式有签字盖章,不留密码,无病毒,不压缩,密封提交,所有投标文件应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规定的地址)。

  九、有关要求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规定地点的。

  (二)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资格证明材料。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签字、盖章。

  (四)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五)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

  (六)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的。

  (七)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单位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单位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单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八)所投货物、工程、服务在质量、技术、方案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重要提示

  (一)投标人投标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书面通知采购人。

  (二)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风险。

  (三)本招标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民政在线”(mzj.sz.gov.cn),在“深圳民政在线”网站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深圳市救助管理站所有。

  附件:1.2026年非在编工作人员体检项目表

  2.评分细则(综合评分法)

  3.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

  2026年8月31日

相关附件
附件1: 2026年非在编工作人员体检项目表.xlsx
附件2.:评分细则表(综合评分法).docx
附件3: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wps
附件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