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政局信息化系统开发服务项目(2026年)全过程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6-04-03 15:08

信息来源:深圳市民政局
【字体大小:

发布时间:2026-04-03 15:08

信息来源:深圳市民政局
【字体大小:

  为响应和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困境儿童福利保障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25〕18号)等相关政策要求,进一步提升民政政务能力,现就深圳市民政局信息化系统开发服务项目(2026年)全过程咨询服务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深圳市民政局信息化系统开发服务项目(2026年)全过程咨询服务

  (二)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双方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为止。其中项目立项方案应在合同签订后三个月内完成。

  (三)服务费用:

  1.本项目财政预算总金额为人民币壹拾捌万玖仟元整(¥189,000.00),其中咨询设计服务预算金额为人民币玖万元整(¥90,000.00),监理服务预算金额为人民币玖万玖仟元整(¥99,000.00)。

  2.投标人报价需包含人工、服务费用、专家费用、税费等涉及本项目所有的费用。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财政预算总金额和对应的分项预算金额。

  二、项目服务内容

  为保障项目按期交付,拟委托专业咨询服务机构按照《深圳市市级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以及相关文件要求,编制符合相关审批部门报批要求的项目立项方案,且在项目实施阶段和验收阶段提供监理服务。

  具体要求如下:

  (一)咨询设计服务

  1、开展项目调研、现状、问题梳理、需求分析等工作;

  2、完成项目立项方案编制;

  3、协助完成项目评审及报批等工作。

  (二)监理服务

  1、服务前期准备监理,包括编制监理方案、审核软件开发单位的服务方案等;

  2、软件开发服务监理,包括督促软件开发单位执行合同、检查服务内容与质量、审核控制重大变更、编制监理周报、进行阶段性评价与付款审核,并提出处理方案、监督执行、提供相关意见等;

  3、验收监理,包括协助采购人完成服务验收全流程、资料移交检查,报告签署、监理总结,并协助复核软件开发服务结算决算等。

  三、人员要求

  (一)拟安排4名成员的咨询服务团队,要求团队成员需为本公司人员,具备专业的调研经验、研究分析能力、沟通能力和文字表达能力,从专业的角度对项目需求进行有效梳理,并完成项目的设计任务。其中项目负责人1名,技术负责人1名,咨询工程师1名,监理工程师1名。

  (二)项目负责人:负责方案设计工作的质量、进度、任务分派等工作,在项目计划、组织、协调中做好领导工作,是项目设计工作执行总负责人。具备信息化项目咨询设计专业知识,具备沟通技巧,了解团队人员的构成,能对团队进行合理分工。

  (三)技术负责人:主导项目技术方案制定与审核,解决项目实施中的技术难题,监督技术标准执行,保障项目技术层面的科学性与可行性。

  (四)咨询工程师:开展项目前期调研与需求分析,编制咨询设计方案,提供专业建议与解决方案,参与项目各阶段技术论证与评估工作。

  (五)监理工程师:依据相关法规和合同要求,对项目建设过程进行全程监督,检查项目实施质量与安全,审核进度款支付,确保项目建设合规有序。

  四、项目付款方式

  因项目立项批复存在不确定性,项目拟将付款方式约定为:如项目取得立项批复,则本项目咨询服务费用由咨询设计费和监理服务费支付,并采用“就低”原则,如批复的上述费用少于本项目最终中标金额则以批复的金额为准;如项目2026年12月31日仍未取得立项批复,则不支付费用。具体付款方式以合同约定为准。

  五、项目投标人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三)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四)不同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负责人、项目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不得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不同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不得由同一单位或者同一人编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由供应商填写《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相关信息,如发现不同投标供应商的相关信息存在上述“不得”的情形,作投标无效处理);

  (五)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1)“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2)采购方将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www.gsxt.gov.cn/index.html)、机关赋码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网(https://gjsy.scopsr.gov.cn/tzgg)、全国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公示平台(https://xxgs.chinanpo.mca.gov.cn/gsxt/newList)等网站查询供应商信息,相关信息以截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六、投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6年4月7日至2026年4月13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节假日除外)。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绿景NEO大厦B座511。

  (三)联系人:马工,联系电话:0755-25832146。

  注:投标文件以邮寄方式递交的,递交时间以投标人交寄时间为准,邮寄费用不能到付(到付拒收)。

  七、投标文件递交内容及要求

  (一)投标单位简介(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三)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报价明细单(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合伙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

  (八)咨询服务方案(加盖公章);

  (九)项目经验(加盖公章);

  (十)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

  (十一)项目要求或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所有投标文件一式五份(正本一份副本四份,正本需逐页盖章,副本可为正本盖章复印件)分别注明“正本”或“副本”,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文件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并附上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的盖章版的电子文件(光盘或U盘)。

  八、评标方法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表见附件1。

  九、有关要求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规定地点的;

  (二)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资格证明材料;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签字、盖章;

  (四)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合伙人)签字或无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合伙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五)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

  (六)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

  (七)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单位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单位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单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八)所投货物、工程、服务在质量、技术、方案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重要提示

  (一)投标人投标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通知采购人;

  (二)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风险;

  (三)本招标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民政在线(mzj.sz.gov.cn),在深圳民政在线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附件:1.评分表

  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深圳市民政局

  2026年4月3日

相关附件
附件1:评分表.wps
附件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wps
附件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