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政局关于深圳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5-11-06 1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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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概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干部管理、监督的有关规定,为了加强对党政领导干部的管理和监督,正确评价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促进领导干部勤政廉政,全面履行职责。深圳市民政局决定于近期开展深圳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工作。
(一)项目名称:深圳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领导任期经济责任审计项目。
(二)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前完成,具体时间以合同约定为准。
(三)预算金额:150000.00元人民币。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将项目分包或转包。
二、项目需求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干部管理、监督的有关规定,对深圳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领导任职期间(2017年至2026年,重要事项将追溯到以前年度)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情况;推动本单位重要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的制定、执行和效果情况;重大经济事项的决策、执行和效果情况;财务管理和经济风险防范情况,建设项目、资金等管理使用和效益情况;在经济活动中落实有关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和遵守廉洁从政规定情况;以往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等进行审计。
(一)★中标人应派出不少于4人的审计团队(含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应具备注册会计师资格(投标时需提供证书扫描件)。中标人需指定联系人负责项目审计工作的具体组织与沟通协调工作,向采购人汇报审计工作开展情况。
(二)中标人应依法独立实施全面审计鉴证,按照采购人的时间、质量和数量等要求,按时交付符合法律法规及审计准则的经济责任审计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须客观、真实、公正。
三、付款方式
该项目以人民币结算,分两次付款。
(一)首款:在合同签订且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50%的合同款项。
(二)尾款:中标人依约履行了合同全部义务的前提下,经采购人对项目终期验收合格并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50%的合同款项。
对于资信状况良好、履约能力较强的中标(成交)供应商,可适当提高预付款比例,但最高不得超过合同金额的70%。具体付款方式以合同为准,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商议解决。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扫描件;如果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为分公司则须提供分公司营业执照、其所属集团(或总公司)等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组织出具的授权函或承诺书,但只接受直接授权,不接受逐级授权,并同时提供总公司营业执照。不接受同一集团(或总公司)授权两家或以上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也不接受集团(或总公司)与分公司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如出现上述情形,该两家或以上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二)具有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或《会计师事务所分所执业证书》(提供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由供应商在《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四)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七)不存在《深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深财规〔2023〕3号)列明的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由供应商在《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八)不允许违法转包、违法分包。
(九)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十)不存在不同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投标授权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如有)、主要技术人员(如有)、投标文件编制人员为同一人、属同一单位或者在同一单位缴纳社会保险的情形;不同投标供应商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由供应商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格式见附件3-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如供应商存在未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或所提供《供应商基本情况表》不符合采购公告要求的情形,按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注:(1)“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信用服务”栏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失信被执行人”或者下载信用信息报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结果为准;
五、投标时间及地点
(一)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1月7日至11月13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逾期未投标将不再受理。
(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福田区NEO绿景大厦B座8楼804。
(三)联系人及联系方式:联系人:王小姐,联系电话:0755-25832859。
六、投标文件递交内容
(一)投标单位简介(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
(三)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
(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五)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营业执照》或法人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报价明细单(加盖公章);
(八)实施方案(加盖公章);
(九)项目经验(加盖公章);
(十)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私章,并加盖公章);
(十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加盖公章);
(十二)项目要求或投标单位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七、投标文件递交要求
所有投标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两份,正本需逐页盖章,副本可为正本盖章复印件)分别注明“正本”或“副本”,装订成册密封并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单位需在投标文件封面注明投标单位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手机号码,并附上与纸质投标文件一致的电子版本(WORD和PDF格式电子文档各1份。电子文档要求U盘,PDF格式有签字盖章,不留密码,无病毒,不压缩,密封提交,所有投标文件应于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招标文件规定的地址)。
八、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九、有关要求
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一)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文件送达规定地点的。
(二)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要求,或未提交相应资格证明材料。
(三)投标文件未按规定密封、签字、盖章。
(四)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委托的。
(五)分项报价或投标总价高于预算金额(最高投标限价)的。
(六)同一项目出现两个及以上报价,且按规定无法确定哪个是有效报价的。
(七)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单位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单位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投标单位不能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或无法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单位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八)所投货物、工程、服务在质量、技术、方案等方面没有实质性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十、重要提示
(一)投标人投标成功后放弃投标的,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通知采购人。
(二)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就本项目资格条款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资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等风险。
(三)本招标公告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民政在线”(mzj.sz.gov.cn),在“深圳民政在线”网站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四)本招标公告解释权归深圳市民政局所有。
附件:1.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2.评分细则表
3.《供应商基本情况表》、社保证明材料
深圳市民政局
2025年1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