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社会采购代理机构选择有关事项的通知》(深财购〔2020〕21号)有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我站采购工作效率和质量,我站拟委托三家社会采购代理机构,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集社会采购代理机构,并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质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建立完善的政府采购内部监督管理制度;
(三)拥有不少于5名熟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具备编制采购文件和组织采购活动等相应能力的专职从业人员;
(四)具有代理政府采购业务必需的评审场地、电脑设备、录音录像监控设备和网络设施等,具备开展电子化招投标的条件;
(五)在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zfcg.sz.gov.cn/)公布的我市社会采购代理机构从业名录内;
(六)报名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二、报名材料(按照评分细则表提供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格式自定,并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六份。)
三、投标单位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或作无效投标处理
1.未在规定时间内将投标书送达规定地点的。
2.投标书未按规定密封或未按要求加盖公章或投标文件签署不符合要求的。
3.投标文件无法人代表签字或签字无法人代表有效委托的。
4.投标单位不符合投标单位资格要求的。
5.投标文件中提供伪造、虚假材料的。
四、评标方法
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
五、报名时间、开标时间及地址
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6月11日至2026年6月17日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深圳市罗湖区北环大道1032号深圳市救助管理站办公楼402室;
3.投标报名联系人:陈小姐,电话:0755-82434843。
附件:1.评分细则表
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深圳市救助管理站
2026年6月10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