颐年卡
高龄老人津贴
能力评估
婚姻登记
成立社团
成立民非
社会组织年度报告

首页 > 其他 > 执法监督

深圳市民政局对深圳市企业投资者联合会作出限期停止活动六个月的行政处罚

发布时间:2016-03-04 00:00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2016年3月3日,深圳市民政局对深圳市企业投资者联合会(登记号:00585)作出限期停止活动六个月的行政处罚(深民罚字【2016】第002号)。

  经查,深圳市企业投资者联合会存在以下问题:1、未按照章程开展活动,秘书长(执行会长、法人)连任三届,超出《深圳市企业投资者联合会章程》第二十六条的任期规定;2、存在侵占、私分联合会财产行为;3、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混乱,财务支出不规范。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七项的规定,深圳市民政局给予深圳市企业投资者联合会限期停止活动六个月的行政处罚,并责令改正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和撤换相关责任人。

深圳市民政局
2016年3月3日

附件下载:

内容纠错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