颐年卡
高龄老人津贴
能力评估
婚姻登记
成立社团
成立民非
社会组织年度报告

首页 > 其他 > 重大建设项目

关于市殡仪馆改扩建项目工作进展情况的报告(截至2013年8月)

发布时间:2013-08-14 00:00信息来源:字体大小: 打印

  深圳市殡仪馆于1983年从罗湖区翠竹路大头岭迁至龙岗区南湾街道吉厦社区现址,占地154410平方米,属国家一级殡仪馆。随着我市经济的飞速发展和城市规模的扩大,城市人口不断增长,老龄人口比例也逐年增加,我市殡葬业务量随之快速增长。市殡仪馆作为我市目前唯一的遗体告别及处理场所,存在建筑陈旧、规划分区不合理、业务用房不足等问题,迫切需要进行总体规划并改扩建。   一、项目进展情况   2007年12月,经请示市民政局,我所通过公开招标,对市殡仪馆进行整体规划改造方案设计,并向市政府作了请示汇报,得到市政府的高度重视。2008年1月,市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原则同意对市殡仪馆进行改扩建并提出建设意见。   2008年5月,我所着手编制《市殡仪馆改扩建项目建议书》,并于2008年10月由市民政局正式向市发改局申报立项。同年12月,市发改局批复我所殡仪馆改扩建工程项目建议书,原则同意项目计划立项,项目总投资匡算为2.25亿元,新建建筑面积4.9万平方米,保留1.8万平方米,拆除1.5万平方米,改扩建后总建筑面积6.7万平方米。   2009年5月,我所向深圳市东深水源保护办公室递交申报环评审批材料,2009年11月,市人居委(环保局)正式下发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同意市殡仪馆改扩建。并提出水源保护问题的相关要求。   2009年9月24日,经过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公开招标,确定了研究机构编制改扩建项目可研报告,通过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并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议,我所对《市殡仪馆改扩建项目可研报告》进行多次讨论修改,并于2010年4月底基本定稿。2010年5月,我所接市局通知,由于殡葬体制改革等原因,我所含市殡仪馆改扩建项目在内的所有基建项目暂缓。   2010年10月,市殡仪馆改扩建项目重新启动,市局《市殡仪馆改扩建项目可研报告》于2010年11月正式向市发改委申报。市发改委于2010年12月15日发文对深圳市殡仪馆改扩建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批复,原则同意项目《可研报告》提出的建设方案,项目总投资估算为2.36亿元,新建建筑面积50978平方米(地上建筑面积40978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保留18000平方米,拆除15000平方米,改扩建后总建筑面积68978平方米。   2011 年6月,市局与市工务署联合进行初勘招标, 8月,中标单位全面完成了初勘、物探工作并提交了勘探研究成果。2011年9月,我所联合市工务署进行项目设计招标准备工作,招标方案经多次研究修改,于2012年4月12日在网上公示。   2012年6月13日,市建设工程交易服务中心组织专家召开了市殡仪馆改扩建项目设计招标评标会议,评定出三个方案交市局与市工务署确定中标方案,7月6日至7月12日完成公示程序。   2012年8月22日和12月6日,市局邀请国内殡葬同行和建筑专家,先后两次召开市殡仪馆改扩建项目设计研讨会,对殡仪馆设计方案进行分析论证。   2013年1月23日,市局召开局长办公会议,确定设计中标单位。随后,市局会同市工务署、设计单位先后召开六次殡仪馆改扩建项目设计工作推进会,不断优化完善设计方案,目前设计工作已进入最后阶段,预计8月底完成。   几年来,市发改部门高度重视市殡仪馆改扩建项目,并给予大力支持,项目被列为深圳市2009、2010、2012、2013年度重大前期项目。2009年3月25日,市政府下达市殡仪馆改扩建项目前期经费250万元的计划。   二、项目存在的问题   由于历史原因,市殡仪馆用地手续一直未完善,未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经过反复协调,我所已于2013年4月取得规划许可证,目前,市规划国土部门正审核我局关于签订市殡仪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申请,预计今年10月签订市殡仪馆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完成全部用地手续。   2009年7月,市环保局在殡仪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审查批复》中,要求殡仪馆修建专用排污管道将工艺废水排往1.9公里外的深坑泵站。2010年4月,市政府重大项目会议决定由地铁三号线公司负责建设殡仪馆专用排污管道。由于一些客观原因,排污管道未能开工建设。2013年5月31日,张文副市长召开重大项目工作会议,鉴于建设殡仪馆排污管道线路较长、造价偏高、实施困难,会议议定,原则同意取消殡仪馆改扩建项目专用污水管项目,通过提高项目内污水处理系统建设标准及完善内部管网系统,就地收集处理项目所产生污水。我所已按照会议精神协调市人居委着手推进。   另外,在我所红线内,市公安局与市检察院早年建有两处物证检验、刑事鉴定的法检建筑,属于本次改扩建拆除范围,我所已分别上门沟通拆除事宜,并专门发函协调。市检察院已复函同意我所予以拆除,市公安局虽经多次沟通仍未复函,我所将通过市重大办进行协调。   三、今年工作计划   时 间   工 作 内 容   1月   确定设计中标单位   2月—4月   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2月—8月   完成设计方案编制工作   9月—10月   编制概算   10月   签订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11月   概算申报   二〇一三年八月十四日

附件下载:

内容纠错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