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为机关提供支持保障的职能
1.参与拟订社会福利行业政策、标准等。
2.承担社会福利行业政策宣传、政策研究、社会调研、决策咨询、信息发布等工作。
3.承担全市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福利安置等机构的业务指导、质量评价、培训交流等事务性工作。
4.参与市属公办养老服务、儿童福利、社会福利安置等机构前期筹建、运营等工作。
5.承担统筹市场、社会资源参与社会福利事业等事务性工作。
6.协助建设养老应急救援体系。
二、面向社会提供公益服务的职能
1.为市民政部门依法监护的未成年人提供日常生活照料、医疗、康复、教育等服务。
2.负责特困成年人员的集中安置工作。
3.负责全市养老护理服务示范点建设等工作。
4.为民政部门集中供养对象、周边社区居民提供医疗服务。
三、完成市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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