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1:什么是巨灾保险,保险保障范围有哪些?
答:深圳市巨灾保险是政府运用商业保险机制为全社会提供巨灾保障的一项公共服务,深圳实施巨灾保险制度,实现从以财政为主的经济补偿模式向以财政、保险赔付等共同支撑的多元化补偿模式转变。既有助于进一步丰富和完善我市灾害应急和救助体系,同时也是对转变政府职能、提升政府公共服务水平的一次积极探索实践。深圳市巨灾保险责任范围主要包括:
1.人身伤死亡救助。在保险期间内,发生暴风、暴雨、崖崩、雷击、洪水、龙卷风、飑线、台风、海啸、泥石流、滑坡、地陷、冰雹、内涝、主震震级4.5级及以上的地震及由以上15种灾害引发的次生灾害,导致承保对象遭受人身伤亡事故的救助(包含普通伤害、伤残、死亡,以及上述自然灾害中的抢险救灾和见义勇为行为),由保险承保机构按照保险救助协议向受害方拨付保险救助金。
2.核应急救助。在保险期间内,发生基本责任列明的自然灾害,引发核电站的严重事故,由保险承保机构按保险救助协议承担政府用于隐蔽、撤离和安置人员的相关费用;
3.住房损失补偿:在保险期间内,发生基本责任列明的自然灾害,导致承保区域内的住房全部或部分倒塌,或出现危及正常使用的房屋建筑或构建物结构安全隐患的,由保险承保机构按照保险救助协议向受害方拨付保险救助金。
问题2:深圳市巨灾保险,是否像城市低保救助一样,只有深圳市户籍居民才可以得到相关的保险救助?
答:不是的。当灾害发生时处于深圳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所有自然人,包括户籍人口、常住人口,以及临时来深圳出差、旅游、务工等人员,都将成为巨灾保险的保障对象,受灾人员将获得每人最高10万元的人身伤亡救助保障和2万元的房屋损失补偿转移安置保障。同时,保险公司具有网点覆盖广泛的优势,能够组织人员力量第一时间赶赴救灾现场,协助政府有关部门开展灾害损失评估、查勘理赔、救助金发放等工作。
对广大市民来说,巨灾保险制度就是给“不可抗力”加上了一份保障,让市民在概率很小但损失影响巨大的天灾之后,能够迅速得到可预期、有标准和公平、规范的救助,最大限度地降低灾害损失,这也是城市发展成果更多更好地惠及全体市民的直接体现。
问题3:深圳市巨灾保险除政府向商业保险机构购买的部分外,市民个人是否还需要支付一定比例的保险款呢?
答:不需要,深圳市巨灾保险由政府全额出资,市民不需要花一分钱,就可以得到最高伤亡、核应急、房屋损失救助。但是,需要说明的是在深圳市政府出资为市民购买巨灾保险,仅包括人身伤亡救助及核事故期间的转移安置费用,保险费用不包括对市民家庭财产因灾受损的保险理赔。鼓励市民在政府购买的保险的基础上,根据自己的需求,以自愿购买的方式,再购买一些保障性的保险产品。同时,我们也将积极推动有关保险机构,开发一些巨灾相关的产品,供市民日后可以进行个性化的选择,以满足居民高层次、个性化的巨灾保险需求。
问题4:发生巨灾保险后,市民应该如何报案?
答:发生保险事故后由各区(新区)街道办事处将通过拨打保险机构统一的24小时免费电话(95519)统一报案。
保险承保机构(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在深圳区域内也设立了营业及服务网点。市民在发生灾害后也可通过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公司的24小时免费服务热线(95519)自行报案。保险机构在接到报案后对报案方进行救助指引,协助完成有关保险救助服务。接到政府有关部门或市民出险报案电话后,保险公司会安排服务人员或理赔人员第一时间到达事故现场。
问题5:市民报案后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答:发生灾害后,市民需配合保险公司提供相关材料:1.人身伤亡救助所需单证。
受害人身份证明(需提供正反面复印件,死亡事故还须提供法定受益人身份证明、与受害人关系证明);死亡证明、伤残等级证明、医疗单据等相关证明或票据;受害方的收款账号。
2.住房损失补偿所需单证。
房屋所有权人的身份证明(所有权人死亡的须提供其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明)、房产证明;索赔申请、相关费用票据;受害方指定的赔款账号。
需要注意事项的是,为加快保险处理速度,受害方需对所提交的医疗单据进行核对,包括单据上伤者名字是否有误、发票有无盖医院收费章、是否缺少用药清单,若存在以上问题,需到治疗医院更改并补盖章后再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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