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补贴活动Q&A——老年人篇
发布时间:2026-01-27 1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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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格申领相关
1.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发放形式是什么?
答:由政府提供资金,按自然月在“民政通”(APP/小程序,下同)上以“电子消费券”形式发放,用于抵扣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支付的养老服务消费费用。
2.哪些老年人可以申领这项补贴?
答:按照《老年人能力评估规范》(GB/T 42195-2022)有关要求,经能力评估为中度、重度、完全失能的本市户籍和在深居住的非深户籍60周岁以上老年人,且购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的服务地址在本市区域内(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下同),可以申领该项补贴。
3.哪些老年人不可以申领这项补贴?
答:生活自理及轻度失能的老年人,以及正在享受特困人员供养救助待遇、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服务补助、国家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服务的老年人,不纳入本次补贴对象范围。
4.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户籍所在地为深圳市以外,但居住在深圳,能申请这项补贴吗?
答:该项补贴不限户籍,以居住地作为发放条件,只要居住在深圳市内,并且养老服务开展地在深圳市内,即可申请该项补贴。
5.政策实施多久?
答:本次项目实施期限为12个自然月(2026年1月—2026年12月)。您可每月领取一次优惠券。
6.这项补贴可以用来购买哪些养老服务?
答:补贴的范围包括:机构养老服务,包括长期入住养老机构(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上)、短期入住养老机构(即“喘息服务”,入住机构时间在30天以内)等;日间托养服务,为老年人提供短期日间照料护理服务;居家养老服务,包括聘用养老护理员、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助医、助急等。具体以居家社区养老服务补贴项目清单为准。
二、消费券相关
7.本次活动的几大类补贴项目,同一位老年人可在同一个自然月内同时享受吗?
答:不可以。根据“民政通”工作要求,每位老年人在同一自然月内仅可领取某一类电子消费券,享受一类(机构养老服务、居家养老服务、日间托养服务、喘息服务)补贴项目,不同类的电子消费券不能重复领取或叠加使用。
8.这个消费券可以在同一自然月中分次使用吗?
答:可以,但只能在同一类型的补贴项目中分次使用。比如您在某月初接受了居家养老服务,使用消费券抵扣了150元,月中再次接受了居家养老服务,使用消费券可继续抵扣150元。但如果您在同月还接受了喘息服务,则喘息服务无法使用上述类型的消费券进行抵扣。
9.消费券用不完能攒着吗?或者能提现吗?
答:不能。消费券当月有效,过期作废,不能累积到下个月,不能兑换成现金,只能用于支付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内的养老服务费用。
10.消费补贴以什么形式发放,标准如何?
答:通过“民政通”按月发放电子消费券。
标准:居家养老服务消费项目按照50%的比例进行抵扣,每人每月最高抵扣800元;机构养老服务和日间托养服务消费项目按照40%的比例进行抵扣,每人每月最高抵扣800元。抵扣比例和额度后续根据民政部、财政部要求适时进行调整。
重要衔接:如果您同时享受深圳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300元或500元档,在支付符合补贴范围的服务时,应当先扣除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补助,剩余个人自付部分按比例抵扣。
三、评估相关
11.老年人失能状态怎么评估认定?
答: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或其代办人(含老年人配偶、子女、其他亲属,以及社区(村)工作人员,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等),可通过“民政通”小程序中“能力等级自评”模块先进行自评,认为达到中度及以上失能等级后再申请由民政、卫健部门联合确定的评估机构开展能力评估。老年人能力评估等级共划分为能力完好、轻度失能、中度失能、重度失能、完全失能五个等级。
12.评估费用需要自理吗?
老年人经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的,其能力评估费用可全额抵扣,老年人经评估为轻度失能或能力完好的,其能力评估费用由老年人自行承担。老年人如需上门评估等额外服务,相应费用由老年人自理。
13.老年人可以申请多次评估吗?
答:项目实施期限内,老年人只需评估1次,若被评估为中度以上失能等级,即可享受本项目补贴。每位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最多享受一次免费评估。
14.如老年人对能力评估结果不认可怎么办?
答:如老年人对评估结果不认可,可向其他定点评估机构申请再次评估,如果后续评估结果为中度以上失能,可在最后一次评估中享受全额抵扣(不含上门服务费)。
15.我是老年人,之前在公办养老机构轮候申请时已经进行了能力评估,参加这次消费补贴活动还需要再进行评估吗?
答:2024年7月以来通过公办轮候、居家适老化改造等项目进行过能力评估且评估结果为中度以上失能的,经“民政通”认定有效,不需要再次进行评估,可直接在“民政通”上领取消费券。
四、服务相关
16.老年人申请养老服务消费补贴的流程是什么?
答:
第一步:注册账号。
在“民政通”注册账号并在线提交申请,如老年人不便操作,可由老年人配偶、子女、其他亲属,以及社区(村)工作人员,养老服务机构工作人员等代办。
第二步:能力评估。
老年人及其代办人在“民政通”上发起评估申请(建议先开展自评),预约成功后到评估机构进行能力评估(也可申请上门服务)。
评估机构将评估结果上传至“民政通”后,经区民政部门审核确认,若结果为中度及以上失能,老年人即可获得补贴资格。
第三步:领取消费券。
对首次申请并经审核符合补贴条件的老年人,通过“民政通”向其个人账户发放当月电子消费券。后续每个自然月的第一天,向老年人个人账户发放当月电子消费券。电子消费券有效期为1个月,当月获得,当月使用,次月失效。
第四步:使用(核销)消费券。
在接受养老机构或社区养老服务机构服务后,支付结算时直接使用“民政通”中的电子消费券进行费用抵扣。
17.如何查询中度以上失能老年人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的服务机构?
答:在“民政通”中可以查询,您可以选择心仪的机构预约服务,并在服务结算时核销消费券。
18.未来还会在《深圳市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清单》中新增其他服务吗?
答:目前,《深圳市养老服务消费补贴项目清单》参照民政部、省民政厅有关文件制定,项目清单相关内容将根据上级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市工作实际进行适时调整。
19.对老年人的支付方式有要求吗?
答:老年人可使用微信、支付宝、云闪付等进行线上支付,也可使用现金支付。
20.我是老年人,看到服务清单里面有“助餐”,是否可以用消费补贴来抵扣餐费?
答:不可以。服务清单中所说的“助餐”目前只包括了上门送餐、协助进食(水)以及鼻饲服务,不包括对餐费的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