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
发布时间:2024-03-08 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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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一、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流程分为成立申请和成立登记两个环节。申请人可登录深圳市社会组织信息平台(http://sgj.mzj.sz.gov.cn:9008/index.jhtml#information)查询材料或申请办理有关事项。
二、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成立民办非企业单位,应当经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并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登记。申请人须取得业务主管单位批复文件,准备完善相关申请材料后,再登录深圳市社会组织信息平台提交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