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政局关于公开征求《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措施》意见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7-11-02 1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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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养老服务业发展,完善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9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措施》),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对《措施》有修改意见,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反馈(反馈截止日期至11月11日):
(一)电子邮件:flc@szmz.sz.gov.cn
(二)传真:82485144
(三)信函:深圳市罗湖区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601A室(邮编:518029)。
特此公告。
附件:《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若干措施》(征求意见稿)
深圳市民政局
2017年11月0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