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政局2014年部门财政预算
发布时间:2014-04-1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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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深圳市民政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市民政局主要职能是:执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拟定本市有关政策、法规和民政事业发展规划,包括拥军优属、军队离退休安置、社会组织管理、社区建设、区划管理、救灾救济、殡葬管理、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孤残儿童抚养、彩票发行以及其他民政事务管理工作。
二、机构编制情况
市民政系统共设1局1办7处,下属事业单位12家,行政编制86人,事业编制344人,雇员编制106人。
三、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市民政局部门预算包括:局本级预算和局属单位预算。具体单位包括:市民政局本级、市革命烈士陵园管理所、市社会福利中心、市社会福利中心康复医院、市社会福利中心老人颐养院、市殡葬管理所、市民间组织管理局、市军休服务管理中心、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市社会捐助接收管理服务中心、市军供站、市救助管理站、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一休养所、市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第二休养所、市民政局财务管理中心、市福利彩票发行中心等。
第二部分 深圳市民政局2014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市民政局2014年预算编制的主要依据
1.人员经费按照编制内实有人数及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核定的工资福利标准据实编报。
2.公用经费按照编制内实有人数及我市本级行政事业单位经费支出定额标准据实编报。
3.项目经费根据单位主要职能情况及事业发展目标测算编报,坚持厉行节约,加大支出调整力度,通过压缩严控类经费及一般性支出,减少行政运行成本;坚持民生优先,加大对弱势群体与困难群众帮扶力度,将财政资金用到解决民生重点难点问题的关键领域。
二、关于市民政局2014年收支预算情况的总体说明
市民政局2014年收支总预算50,733万元,比2013年增加3,215万元。
三、关于市民政局2014年收入预算情况说明
市民政局2014年收入预算50,733万元,比2013年收入预算增加3,215万元,增长6.8% 。其中:财政预算拨款46,305万元,比2013年增加2,566万元,增长5.9%;纳入专户管理的事业单位经营收入4,428万元,比2013年增加748万元,增长20.3%。
主要增减变化原因说明:一是新增参战退役人员及重点优抚对象灵活就业补贴、基建工程兵及其配偶、随军家属等特殊群体相关补贴;二是中央安排军休人员经费全额纳入2014年部门预算;三是新增流浪受助人员医疗经费。
四、关于市民政局2014年支出预算情况说明
市民政局2014年支出预算50,733万元,比2013年增加3,215万元,增长6.8%。主要支出情况为:
1.教育(类)286万元,其中:培训支出(项)2014年预算数为286万元,为2014年部门预算新增类款项目,金额从原预算相关项目调整。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38,016万元,其中:
行政运行(项)2014年预算数为1,966万元,比2013年增加25万元,增长1.3%;
机关服务(项)2014年预算数为430万元,比2013年增加64万元,增长17.5%,增长原因主要是增人增资;
拥军优属(项)2014年预算数为1,200万元,与2013年持平;
老龄事务(项)2014年预算数为279万元,比2013年减少53万元,下降16%,下降原因主要是扣减2013年安排一次性课题经费;
民间组织管理(项)2014年预算数为853万元,与2013年持平;
行政区划和地名管理(项)2014年预算数为15万元,与2013年持平;
基层政权与社区建设(项)2014年预算数为218万元,比2013年增加114万元,增长109.6%,增长原因主要是增加居委会选举经费;
部队供应(项)2014年预算数为494万元,比2013年增加64万元,增长14.9%,增长原因主要是增加新军供大楼的水电物业经费;
其他民政管理事务支出(项)2014年预算数为4,200万元,比2013年增加2,649万元,增长170.8%,增长原因主要是新增参战退役人员及重点优抚对象灵活就业补贴、基建工程兵及其配偶、随军家属等特殊群体相关补贴;
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项)2014年预算数为99万元,比2013年增加19万元,增长23.8%,增长主要原因是增人增资;
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2014年预算数为195万元,比2013年减少28万元,下降16.7%;
事业单位离退休(项)2014年预算数为287万元,比2013年增加28万元,增长10.8%;
优抚事业单位支出(项)2014年预算数为150万元,比2013年减少15万元,下降9.7%;
军队移交政府的离退休人员安置(项)2014年预算数为9,505万元,比2013年增加3,545万元,增长59.5%,增长主要原因是中央安排军休人员经费全额纳入2014年部门预算;
军队移交政府离退休干部管理机构(项)2014年预算数为1,347万元,比2013年减少89万元,下降6.2%;
儿童福利(项)2014年预算数为2,298万元,比2013年增加52万元,增长2.3%;
老年福利(项)2014年预算数为409万元,比2013年增加104万元,增长34.1%,增长原因主要是增人增资;
殡葬(项)2014年预算数为6,698万元,比2013年增加379万元,增长6%;
社会福利事业单位(项)2014年预算数为2,052万元,比2013年减少62万元,下降2.9%;
流浪乞讨人员救助(项)2014年预算数为5,171万元,比2013年增加1,209万元,增长30.5%,增长原因主要是新增流浪受助人员医疗经费;
其他城市生活救助支出(项)2014年预算数为150万元,与2013年持平。
3.医疗卫生(类)184万元,其中:行政单位医疗(项)2014年预算数为60万元,比2013年增加2万元,增长3.4%;事业单位医疗(项)2014年预算数为124万元,比2013年减少5万元,下降3.9%。总体基本持平。
4.住房保障支出(类)1,050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项)2014年预算数为556万元,比2013年增加46万元,增长9%;购房补贴(项)2014年预算数为494万元,比2013年减少8万元,下降1.6%。总体基本持平。
5.其他(类)11,197万元,其中:彩票发行销售机构业务费安排的支出(款)2014年预算数为11,197万元,比2013年减少5,100万元,下降31.3%,下降主要原因是按照政府采购管理方式改革有关要求,从2014年起,政府采购实际预算编制及指标下达按当年实际可支付规模进行,导致2014年具体项目预算与2013年相比整体有所下降。
五、关于市民政局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预算规模变化情况。市民政局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数46,305万元,占2014年收入总计的91.3%。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数比2013年增加3,215万元,增长6.8%,主要一是新增参战退役人员及重点优抚对象灵活就业补贴、基建工程兵及其配偶、随军家属等特殊群体相关补贴,二是中央安排军休人员经费全额纳入2014年部门预算,三是新增流浪受助人员医疗经费。
2.财政拨款预算结构情况。2014年部门预算中,财政拨款用于以下方面:教育(类)支出占0.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占82.1%;医疗卫生(类)支出占0.4%;住房保障(类)支出占2.7%;其他(类)支出占14.2%。
3.财政拨款预算具体使用情况。2014年财政拨款预算数46,3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707万元,占比25.3%;项目支出34,598万元,占比74.7%。
六、关于市民政局2014年主要项目安排情况
单位:万元
附注:
1.民政管理经费增长的主要原因:新增参战退役人员及重点优抚对象灵活就业补贴、基建工程兵及其配偶、随军家属等特殊群体相关补贴。
2.安置管理经费增长的主要原因:中央下达军休人员经费全纳入2014年部门预算。
3.社会救济经费增长的主要原因:新增流浪乞讨人员医疗经费。
4.老龄工作经费下降的主要原因:扣减2013年一次性安排课题经费。
5.军供管理经费增长的主要原因:新增军供大楼的水电物业费。
6.福利彩票管理经费下降的主要原因:政府采购管理方式改革使得采购项目经费下降。
7.预算准备金下降的主要原因:根据实际工作需要调整。
七、关于市民政局2014年政府采购资金安排情况
按照政府采购管理方式改革有关要求,从2014年起,政府采购总投资预算作为虚拟指标下达单位,便于招标采购需要,跨年度项目编制分年度预算,实际预算编制及指标下达按当年实际可支付规模进行,据此2014年市民政局政府采购预算总额(虚拟指标)部分共计7,304万元,按当年实际可支付部分下达实际指标共计3,652万元,指标剩余3,652万元,剩余经费指标根据实际支付情况申请安排 ,切实解决政府采购预算执行进度偏慢问题,上述情况导致市民政局2014年具体项目预算与2013年相比整体有所下降。
第三部分 附表
一、收支预算总表
二、财政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深圳市民政局编报)
附表:
一、 收支预算总表
二、财政预算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表
单位:万元
注:“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是指本部门当年部门预算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数。为进一步规范因公出国(境)经费管理,从2014年开始,我市因公出国(境)经费完全按零基预算的原则根据市因公出国计划预审会议审定的计划动态调配使用,由于出国计划审定晚于部门预算编制,因此各单位2014年因公出国(境)经费预算数为零,在实际执行中根据计划据实调配。
关于深圳市民政局2014年“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的说明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深圳市民政局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开支单位包括局本级和13个下属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14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745.74万元,比2013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减少140.68万元。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14年预算数0万元,比2013年减少45.59万元。
2.公务接待费。2014年预算数63.74万元,比2013年减少63.74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及其他各省、市民政部门来深考察及调研民政业务, 减少原因主要是落实“三公”经费厉行节约的精神,压缩相关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和运行维护费。2014年预算数682.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4年预算数682.00万元,比2013年预算数减少31.35万元。主要用于局本级及13个下属单位151辆公务用车全年运行费支出,减少主要原因是落实“三公”经费厉行节约的精神,压缩车辆运行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