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政局关于部分社会团体撤销登记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1-10-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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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市文具行业协会等19家社会团体累计三年以上未接受年检,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下列社会团体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名单:
  1、深圳市文具行业协会
  2、深圳市邮电离退休职工联谊会
  3、深圳市烹饪厨具行业协会
  4、深圳市酒店酒楼业商会
  5、深圳市环卫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6、深圳市邮政通信行业协会
  7、深圳市北京邮电大学校友会
  8、深圳市农学会
  9、深圳市华东师范大学校友会
  10、深圳市计算机工程应用学会
  11、深圳市竞争情报研究会
  12、深圳市南方大学校友会
  13、深圳市吉林工业大学校友会
  14、深圳市档案行业协会
  15、深圳市儿童免疫研究会
  16、深圳市青年摄影协会
  17、深圳市马克思主义研究会
  18、深圳市有色金属工业行业协会
  19、深圳市老龄人书画会

  本机关地址:深圳市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1503邮政编码:518029
  联系电话:25832412、82485147

深圳市民政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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