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民政局关于部分社会团体撤销登记的公告
发布时间:2011-10-0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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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文具行业协会等19家社会团体累计三年以上未接受年检,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本机关决定对下列社会团体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名单:
1、深圳市文具行业协会
2、深圳市邮电离退休职工联谊会
3、深圳市烹饪厨具行业协会
4、深圳市酒店酒楼业商会
5、深圳市环卫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6、深圳市邮政通信行业协会
7、深圳市北京邮电大学校友会
8、深圳市农学会
9、深圳市华东师范大学校友会
10、深圳市计算机工程应用学会
11、深圳市竞争情报研究会
12、深圳市南方大学校友会
13、深圳市吉林工业大学校友会
14、深圳市档案行业协会
15、深圳市儿童免疫研究会
16、深圳市青年摄影协会
17、深圳市马克思主义研究会
18、深圳市有色金属工业行业协会
19、深圳市老龄人书画会
本机关地址:深圳市笋岗东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1503邮政编码:518029
联系电话:25832412、82485147
深圳市民政局
二〇一一年十月八日